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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活著,就該象個人,就要有尊嚴!如果活的不象人了,不受人尊重,時常惡語相加,自己又不能生活自理,整天給予厭惡的眼神,活著還有意義嗎?

一位親戚,一輩子沒結婚,也沒有子女,一個人住在兩間小屋裡。80多歲了,查出癌症,沒有治療,直接回家躺床上,由兩個侄兒輪流照顧。說是照顧,也就送個飯菜。回家十多天,老人漸漸的感覺行動困難了,自己硬撐著清洗身子,刮淨胡須,穿好壽衣,一根繩子吊殺了。兩個侄兒雖然惋惜,但是喪事辦得開開心心!挺好的!

另一位老人,四個兒子,活了90多歲,最後三年多是在床上度過的。兩年多沒洗過澡。因為腿摔斷了,行動不便。老人一個人單獨住一間小屋,兒子們都住樓房,兒孫滿堂。老人腿沒摔斷之前是能自理的,自燒自吃。腿斷了之後,就是由兒子們輪流送飯,一日三餐。老人最後眼睛也看不見了,吃飯比較慢,加上屋裡氣味難聞,送飯的有時候等不及了就發火,甚至有的人急急忙忙的喂幾口就把碗端走了。根本沒吃飽。

這樣的生活有意思嗎?高壽高福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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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女子結婚三年被打四次,丈夫一次比一次狠,這次更是骨裂三根
  • 這樣的老公要不要放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