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在讀學生,發現我室友竟然揹著男朋友和前男友藕斷絲連,我們都開玩笑的說她渣女。畢竟她現男友對她很好,會給她把飯送到宿舍樓下,會在樓下等她大半個小時一句催促的話都沒有。會隔三差五的給她買愛吃的水果零食……也許你們會說這都是小事,可是能把一件件小事從開始一直堅持到現在幾年,細水長流,連我們這些室友都很羨慕。可是他在晚上閒聊時,她告訴我們她想分手,可是找不到分手的理由,她自己也覺得男友很好,怕會傷害到他。可是不分手又不愛,這可如何是好。像這種想分手的話大概隔幾天就好聊一次。
我與另一個室友就會勸她跟現任好好相處,畢竟遇到一個對自己很好的男生不容易。她回到還是覺得自己喜歡前男友。他也找過她。我和另一個室友無語凝噎。原來在與現任相處期間她與前男友還約會過,那個時候前任要去當兵了,她們就像男女朋友一樣出去玩了幾天,也許是那幾天的回憶太美好,夾雜著對現任的愧疚,她跟現任也提出過分手,但是,令人窒息的是現任原諒她了,並且要求只要以後好好相處就可以了。由於前任當兵去了,要走兩年,而現男友是一個學校的,所以各種考慮後,她還和現任在一起。
現在,她前任兵期快結束了,她應該選擇愛她的還是她愛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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