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從法律上講,婚前個人財產只要加上名字,就變成共同財產了,這個相信大多數人都有一個基本預判。
提出加名有兩種情況
對方為什麼會在婚前提出這種要求,我們知道凡事都有一個理由,我們得分析一下這種行為背後的真正動機是什麼?
如果雙方沒有到談婚論嫁的程度,對方如果提出來,咱倆如果想繼續處,就得在你那個房本上加個名。這種情形下,對方多半是跟你開個玩笑,別當真,對方充其量在試探一下你而已。
臨結婚前要求加名,是因為感情基礎不牢固
這個時候,應該先分析一下人家為什麼會在快結婚這個關鍵節點,才提出這樣的財產性要求,是對你不放心?還是說人家就是有企圖呢?如果不是純粹為了錢,就是在感情很穩定了,就是在談婚論嫁的時候,女方提出來說,我們家人希望呢,把我的名字加到那個房產證上,這樣才可以結婚,或者暗示一下結婚之前那個房子是不是可以加她的名字。
曾經有個諮詢者女孩跟我說,我們倆感情沒問題,就是我媽覺得我男朋友工作不穩定,感覺不像一個特別踏實上進的人,有些幼稚,像一個男孩子,可能將來工作也不會穩定,玩兒來玩兒去,那麼你們倆在一起也許很快就離婚,你結了婚嫁過去,如果再生個孩子財產又沒有什麼保證,你這輩子不就毀了嗎?所以呢,要求加上我的名字,這樣對男方也是一個督促。
所以如果女方在臨結婚前提出這種要求,你就應該準確判斷出你們的感情基礎還不是很牢固,說白了人家對你還沒有建立起一個安全感,如果對你的感情已經很到位,就不會存在這種問題,或者這種機率極小,但是你還沒有給到女方和女方家人這種安全感的情況下,他們會覺得萬一發生意外,就全部都是損失,那麼這個時候人家才會事先設定一兩個保障。
男方要不要同意加名?也分兩種情況
那麼男方該怎麼解決這個問題?如果你真是喜歡人家,你不在意這個財產,就可以接受女方加名。
但是如果真的同意加名就能加上嗎?這裡給大家幾個提醒。有房本的,而且沒有貸款的房子,這種情況下可以試一下,但是如果說咱們家剛買完房,但房本還沒下來,這種情況下就沒法加,而且房屋有了房本,貸款沒有還完,這個時候銀行也不會同意隨意加名字,所以你同意銀行不同意,這個事兒也辦不成。這些細節問題,你要和對方先解釋清楚,不然的話會產生誤會,這個溝通工作一定要做好,既然都同意了,那就把話都說開吧,把這個喜事兒徹底辦到最後,別讓中途出現意外。
如果是你自己真的接受不了,實際上是你自己對這段婚姻沒有信心。你會覺得真的風險太大了,如果加上名字的話,幾百萬呢,一旦離婚的話可能就沒有了,如果你有這種顧慮,就說明你對你的愛情還沒有達到那種完全純淨的精神狀態,還是在物質層面的狀態,那麼就不要輕易接受,否則心裡就會有個結,一旦有風吹草動你就特別緊張。
一吵架,就會擔心這個房子是不是要損失啊?所以吵架的時候經常會圍繞這個點進行,會加深夫妻的矛盾。所以當你沒有成熟到可以接受這種條件的情況下,就不要貿然接受它,否則會給你們的婚姻埋下一個很大的情感雷區。
房本加名,男女雙方都不要輕易觸碰
房屋加名這個問題,屬於特別能夠影響兩個家庭神經系統的一個敏感問題,屬於情感雷區。對於女方來說,不要輕易這麼提,因為你不能完全控制對方到底什麼反應,搞不好這個事情男方回去辦砸了;而對於男方來說,你要慎重考慮我到底同意還是不同意,要想明白,不要輕易地下決定。這樣給自己和雙方都有一個公平、寬泛的後路。
房本加名,是把問題做反了
凡是在結婚之前要房子加名或者要彩禮,根本問題就是一個:感情沒到位,總是寄希望拿財產來給婚姻和感情加道保險鎖,而事實上往往是把問題做反了,如果根本的感情問題沒建立,靠財產綁架這個婚姻愛情的話,早晚會出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