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希的丈夫2年前迷上了直播,吃飯也看、睡前也看,小希認為看看直播消遣消遣也沒什麼,並不在意。
小希在無意中看到丈夫手機上的銀行提示簡訊,有多筆大額消費,小希從未聽丈夫提起。在小希的逼問下,丈夫說出實情,迷上了平臺上的某女主播,在直播平臺充值了虛擬貨幣,打賞給女主播,前前後後花了將近10萬。
小希一聽氣得不行,想到自己買個名牌包還摳摳嗖嗖的,丈夫給別的女人打賞這麼闊氣!小希說這錢是夫妻共同財產,丈夫無權隨意送給別人,吵著鬧著要丈夫聯絡主播,拿回這些錢。 小希能拿回這筆錢嗎?
遺憾的是,小希並不能從主播處拿回這筆錢。
駱小律說法:
小希丈夫所謂的打賞行為,是先與直播平臺之間基於合同關係進行虛擬幣充值,再使用虛擬幣透過直播平臺打賞,而非直接贈與給主播。
小希丈夫作為成年人,與直播平臺簽訂的協議是其真實意思表示,在小希丈夫完成虛擬幣充值行為之後,其與平臺之間的交易便已完成。
即便充值所用的財產是夫妻共同財產,也不能構成交易反悔的理由——如果因為各種各樣的理由就能反悔的話,合同將成一紙空文,影響交易的穩定性,將損害合同相對方的利益。
小希丈夫擅自處置了10萬元,其中一半是小希的份額,那麼小希只能向丈夫主張5萬元的賠償。
曉萌的丈夫也是直播愛好者。
曉萌將趙瑛訴至法院,要求其返還30餘萬。
曉萌能要回這筆錢嗎?
可以!
駱小律說法:
1、 雖然夫妻雙方對於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但曉萌丈夫為婚外異性趙瑛的支出非因夫妻日常生活需要,損害了曉萌的財產權益,應認定為無效。曉萌作為贈與款項的共有權人,有權主張追回。
2、 曉萌的丈夫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與婚外異性保持不正當男女關係,違反了夫妻之間忠實義務的規定,違反了社會公序良俗、婚姻倫理。因婚外情贈與行為具有不正當性,曉萌有權要求趙瑛返還。
小希和曉萌都是的經歷雖相似,結果卻大不同,不同點在於,一個是基於協議關係透過平臺進行打賞,而另一個是直接贈與給主播,法律關係不同,結局也不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