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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有不少失偶老人,為了擺脫寂寞和孤獨,再婚或者找一個老伴搭夥過日子,有的幸福,有的痛苦,因人而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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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阿姨57歲,老伴因病去世,已經快到10年了,前幾年為兒子操心,她一直不想找老伴,這幾年,兒子成家立業,也抱上孫子了,她覺得該為自己的晚年打算了。

退休金不高,一個月才3000多,她對老伴的要求也不高,只要比她高一點,她就願意,她只有一個兒子,已經成家立業,她覺得,她已經完成了照顧兒子的使命,以後孩子好壞和她無關了,她應該過好自己的晚年生活。

覺得一個人確實太孤獨了,很羨慕別的老人成雙成對,一起散步,一起遊玩。

後來她經過朋友介紹和老張認識了,比她大4歲,61歲,身材高大,身體很好,他們兩人很談得來,就決定搭夥過日子。

他的退休工資有5000多,吳阿姨3000多,加在一起8000多,她也沒有要彩禮,也沒有舉辦儀式,決定在一起生活。

老張交給她3000,讓她安排生活,他說,這輩子最愛吃排骨,過去他自己過日子,每天都吃排骨,現在要求兩天吃一次排骨,其他沒特別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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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吳阿姨喜歡吃素的,兩人觀念不同,理念不一致,為了牽就老伴,她也同意了,她也不會白吃老張的,自己拿出1500,作為伙食費,兩人在一起的日子,每天有魚有肉還有排骨,過得確實不錯。

老張的兒子得知父親找了老伴,害怕對父親圖謀不軌,貪圖父親的財產,就開始向父親要錢,孫子讀書買電腦,還有興趣班等等。

自己的兒子孫子,老張不能不管,過去工資每個月有剩餘,現在每個月空空的,他想少交點伙食費,向吳阿姨提出,排骨5天吃一次就行了。

吳阿姨的兒子得知他媽媽和老張搭夥過日子,還要交生活費,還要給他幹活,這不是帶薪的免費保姆嗎?

怕他媽媽吃虧,就告訴他媽,給他要保姆費,生活費不能交,並且說,給老張錢,還不如給自己孫女錢,要求媽媽每個月給孫子1000元補貼,說這個錢他們不會花只是替她媽存著,吳阿姨只好照辦。

結果,吳阿姨手中錢更少了,生活費也只能減少,他們的生活水平也下降了,老張不願意了,質問吳阿姨,每天吃糠咽菜,這錢哪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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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阿姨不願意了,說好的搭夥過日子,可是你給的錢一個月比一個月少,這生活水平能不下降嗎?她表示沒辦法安排,甩挑子不幹了。

兩人都忍著滿肚子的氣,相互產生懷疑,是不是對方貪圖自己的財產,雙方也失去信任,發生爭吵,後來,過不下去了,兩人分道揚鑣了,回到原點,重新開始他們的單身生活。

幸虧她和孩子不是住在一起,如果兩家的孩子能天天回家,那麼他們早就過不下去了。

結語:

再婚老人的搭夥過日子,一定要和雙方子女扯清楚關係,子女不應過多打擾老人的生活,老人也不能一切聽從子女的要求,孩子已經大了,他們應該獨立了,不能再讓他們當啃老族。

孩子也要為老人的幸福著想,不要一直想佔老人的便宜,他們的退休金是他們自己安排,不能把老人的老伴當成外人,而毀掉老人的幸福晚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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