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種人,他可以分為和你十分要好的人,我就是親身經歷 ,我有個朋友,認識了很多年,雖然說有時候老是喜歡損我,而且有真的很討厭他,但是當我需要幫忙時他就會第一個站出來,這種人我願意跟他接觸。
第二種人,我記得有一次,我們幾個人湊錢一起去吃飯,我們那個時候喜歡搖篩子,但是我們不喝酒,我們劈可樂,到了買單時我付了差不多500塊,一個人差不多AA80多塊錢,到了第二天,就差一個朋友沒有給錢了,可能我當時也有點著急,也有點生氣,我就發信息給他,他說,我昨天又沒有吃,我就喝了可樂,那我就付可樂錢算了,當時我也想可樂錢就可樂錢吧,無所謂呀,都是朋友,結果他給我兩瓶可樂錢,我當時就把錢退回去了,從此再也沒有跟他接觸過,因為我感覺這樣的人,交了朋友也沒有什麼意思。
第三種人,當時我們那裡好多小混混但是我們都認識,但是我們卻不想跟他們交朋友,因為跟他們交不了朋友,三天兩頭的進派出所,經常問我們借錢,總喜歡欺負弱小,但是我們不跟他們交朋友,但也不成為敵人,平常見面打個招呼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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