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老婆認識15年左右了。那時候我們在一個公司上班,剛認識那會晚上經常出去拍拖,有次被一個玩的很好的同事看到了,第二天告訴我說,你女朋友之前在廠裡已和兩個男人談過而且都上過床了,不知為什麼沒聽去勸告,大概兩個多月我們就同居了。
後來我們先後從那個廠辭職了,我依然找公司上班,老婆經熟人介紹,在一個工廠裡開了個快餐店,因經常買菜認識了一個開飯店的廣東人,後來就和廣東老闆好上了,甚至有次趁我上班,還把那個男人帶到家裡了,我在垃圾桶發現了撕開TT包裝和用過的TT,因為我和老婆不用TT的。
自從被我發現後,她也承認了錯誤,表示和我好好過日子。
但是好景不長,她依然和那個男人經常聯絡。後來改行又去賣衣服,但是賣衣服不賺錢,她說去青島和別人合夥作批發衣服,和擔心和現在男人糾纏不清,答應讓她去青島,誰知去了青島沒多久,就插足別人家庭,又作了第三者。可能是青島那個男人對她不錯,加上人家經濟條件也比較好,現在心全部在情人身上了,只要我和她一聯絡,就提出和我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