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太累了,心死了,房子我不要,兩個孩子我也不要,要也養不起,養不好,都留給你,我只求儘快結束我們之間荒唐至極的感情生活!
我還沒十八歲就跟了你,跟著你到處打工,一窮二白的一起打拼了十幾年,生了老大,又生老二;在小縣城買了房,原本我以為我們有了家,以後都穩穩當當、簡簡單單的繼續幸福生活下去。
我獨自帶著兩個孩子在縣城上學,你在外打工掙錢!眼看著老大馬上高考,老二也上小學四年級!我們的好日子也快到了!
我獨自帶孩子這五年半時間,你分文不給我家用,甚至對外毀謗我好賭,導致親戚朋友不肯借一分錢給我!
賭?我確實也賭:畢竟我打麻將也是事實!
說我有錢,不需要給我家用!五年前,我身上確實是有錢,有的僅僅是裝修房子剩下的13萬啊!
我活著就行,可是孩子還小,還需要花銷,你竟狠心一毛不給!
五年半了,你在外打工掙的也不少,可是孩子找你要1800塊錢補課費,你也不肯給!
你好不容易回一趟家,看我們飲水機燒水喝不關電,你也是對我好一頓羞辱!我難道連喝口熱水的權利也沒有了嗎?!
你在我孃家人面前羞辱我!
所有這些事我都可以忍,畢竟老大馬上高考,我苦一點累一點也得陪著孩子高考完!
可是你竟然對我動手,狠狠的掐住我的脖子,我幾乎窒息。在那一刻我心死了,徹底的死了!那一刻開始,我只想要逃走,只想要離你遠遠的。
於是我第一次也是最後一次,提了:離婚兩個字。
協議書我也找姐姐幫我寫好了:房子我不要,孩子我也不要,都給你留著!我現在只想留下自己這條賤命啊,畢竟我還想看著孩子考上大學!
什麼?你不同意離婚?你要我賠你13萬再離婚?
我不用吃喝?孩子不用吃喝?五年半時間,13萬早就花光!
我外面還找人借錢度日,不過說這些又有什麼意義?畢竟我借的錢你不會管,只會到處說我好賭、爛賭,你花了多少多少錢在我身上!
你還說我好吃懶做,不謀一份差事?我也嘗試找一點事做補貼家用,可是我一沒文憑、二沒手藝,哪那麼容易啊。
我也曾經酒店給人端盤倒水,可是這工作我經常要幹到晚上十點,老二放學回家,沒一個人在家管著,不是沒飯吃、就是一天瞎弄,天天手機電視的看著!
房子剛買時,朋友總勸我:一定要寫兩個人名字,男人是靠不住的,有房你才有依靠。
我不信啊,覺得這輩子就跟定你了,寫誰名字無所謂。
你也說:你是一家之主,就寫你名字。當然就寫你名字。
不過這一切都不重要了!
我只想要逃離、逃離你!
……
離婚後,哪怕你繼續回去打工,我繼續看著孩子都行,只要我們分開就好!
過年期間我們深入交流以後我才知道,他們根本沒領結婚證。她的戶口已經遷到男方家。
她最近回鄉裡瞭解怎麼遷戶口的問題!也會向法院提交離婚申請!
對於這事大家怎麼看?幫忙出出主意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