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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有一位叫“鹹蛋超人”的天涯網友陳先生挺鬧心的,因為近二十年都沒任何聯絡的父親突然聯絡上他,透露出希望和他一起生活,享受天倫之樂的想法。這讓他不知所措,父親是生父,可近二十年的感情空白讓兩人關係親密度遠遠不如身邊的朋友、同事,甚至可以說是接近陌生人了。

先說一下陳先生的家庭背景環境。他有兩個姐姐,他的父親老陳是基層普通幹部,現在已經退休好些年了,據父親說退休金一個月六千塊;母親則是工人,也退休了,兩千多塊退休金。而父親和母親是在二十年前離婚,陳先生及兩個姐姐都一直跟母親生活。

再說一下陳先生本人情況,今年33歲,有房有車,車是全款買的寶馬X5,月薪兩三萬。成立了新家庭,小孩兩歲,現在跟老婆、小孩、老母親一起生活。

陳先生的父親和母親是在他14歲時離的婚,也就是那時中斷了聯絡。要說離婚原因,這個他自己也說不清楚,多方面原因,經濟是主要問題吧。14歲,他正讀初二,姐姐一個讀高一,另一個讀高二,這正是最需用錢的時候啊,單單學費就讓人心疼。

其父結交了一些狐朋狗友,經常去外面喝酒,去卡拉OK,請小姐,這都花了不少錢。雖然有穩定的收入,但是畢竟有三個孩子,而且是一個接著一個,花費大。父親和母親經常因為錢的問題吵架。

吵來吵去,父親總會埋怨道:哼,要不是你們三個(“多倫多”和他兩個姐姐),我現在就存很多錢了,早就升職了。

父親說的應該是實話,因為當時生三個已經是超生,那種情況不被開除已經是幸運的了,哪還有機會升遷。

反正,最終的結果就是父母兩人離了婚。這一離婚,父親跟母親及兒女們的聯絡就中斷了。母親沒有再婚,陳先生依靠母親微薄收入、向親戚借錢、銀行免息貸款,最終讀完大學。

一晃,二十就這麼過去了。網路時代,找一個人並不難。陳先生的父親2020年很順利找到了自己。

原來,他父親這二十年也沒有再婚。六十多歲的老人了,頭髮、鬍子都花白了!不知這些年是怎麼過來的,自己就住在單位的舊宿舍樓裡。一個人倒也不愁吃穿,就是又不供房又不供車,也不懂去旅遊,更不給一分錢自己兒女,一個月六千塊全都花完,真不知這錢到底是怎麼花的。沒事就去江邊釣釣魚,生活過得悠哉、安逸。時間長了,估計感覺有點孤獨。父親加入了陳先生組建的微信群后,便在群裡、電話裡,多次委婉表示自己年齡大了,想跟兒孫一起生活,享受“天倫之樂”。

二十年,無聲無息,對老婆、自己兒女沒有一絲幫助,也沒有情感溝通。現在卻突然出現了,索要“天倫之樂”!陳先生能答應生父的要求嗎?很長一段時間,他一直在糾結這個問題。按照他的意思,他個人自然是不太情願的,畢竟二十年不交流,不見面,他連“爸爸”都不願意叫,也叫不出口。

那麼,多倫多到底該不該接父親過來一起生活呢?本質上,這是子女贍養長輩的問題。根據相關法律規定,不管任何情形,子女對父母都有贍養、扶助的責任。

什麼叫贍養?有兩個層面,一個是物質上,另一個是精神上的。換句話說,子女對長輩不僅僅在生活物質、生活費用上要提供幫助,還要在精神、感情方面給予應有的尊敬、關心和照顧。前些年,有人提出要從法律層面規定子女要定期回老家看望老人,這個就是所謂精神層面的贍養。

陳先生的父親一個月六千塊收入,按照當地生活標準,生活物質問題自己自然可以完全解決,不需要子女額外提供。主要就是精神上、感情上的關心問題,也就是精神層面的贍養。這大概就是父親所提到的“天倫之樂”吧!

只是,子女對父母親所謂精神上的關心程度,夠與不夠,並不好衡量,大抵只有靠子女的良心了。

有句話是這麼說的,未經他人苦,勿勸他人善,個人認為是很有道理的。陳先生經歷了什麼,我們並不是很清楚。所以,我們不能站在道德制高點,指責評判他,要求他去怎麼做怎麼做。

牛頓第三運動定律:力的作用是相互的!感情又何嘗不是!你對他人好,他人對你必然也會不賴;你與他人親近,他人必然也不願疏遠你。總而言之,感情是需要培養的,是互相作用的結果。個人認為,這位父親想加入這個“新”家,一定要努力嘗試溝通,積極表現,要付出,比如出錢給小孩買奶粉、尿布,有機會的話,搶著去給小孩換尿布,這樣子感情自然就上來了,到時候,是小孩離不開爺爺了。總不能什麼也不願付出,擺出這麼一副樣子:我已經老了,要享受兒孫繞膝的幸福。畢竟,索取的前提肯定是先付出。當然,這一切的前提是陳先生給父親機會。不過都加入了群了,那麼機會肯定是有的。

最後,說句題外話,現在社會壓力大,競爭激烈,為了生活,每個人都很拼命工作。卻忽略了在農村老家的老人。農村娛樂節目又少,那麼老人很容易精神空虛。從法律上來講,在精神層面,兒女對老人的贍養不夠啊。總之,在外奔波操勞的兒女們,記得一定要多回家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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