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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晚上,高中的三個同學提議,聚一聚。因為,其中一個同學八點才能下班,所以,晚上的聚餐8點半開始。四個人,找了個小酒館,五個菜,兩瓶酒(二鍋頭),回憶青春。

說實話,高中畢業都15年了。雖然,我們兜兜轉轉都回到了小縣城,但是,大家卻很少聚一起。他們三個人經常聚,這次叫上我,也是因為年前吃飯正好和他們在一個飯店,便說起過年一起聚一聚。

吃飯的時候,大家沒有那麼客套,以回憶青春為主,我屬於典型的健忘型。同學說起我在高二的時候,元旦聯歡會演菸民的趣事,直呼當年的我簡直太像了。可我卻一點沒有印象,但是,我覺得真有那麼個機會,我一定會去演,畢竟,犧牲自我形象的事情給大家帶來快樂的事情,我現在還會幹。問問近況,談談工作,聊聊家庭,不知不覺就到了十一點了。

昨天的聚會,提前和老婆就報備了,暗示了8點開始,喝完應該不會太早了。期間,還很自覺給老婆發了影片,本想著應該能夠理解一下。在打車回家的路上,還是收到了趕緊回家的“死命令”。當然,少不了要“教育”一下。畢竟孩子還小,我們這家裡有小孩,必須早點回,怕跟上些髒東西回家。

這幾天,在丈母孃家住,當然期間也有喝多了,東倒西歪的洋相,最可氣的是三歲的姑娘還當著大家的面有模有樣的模仿我喝多了扶牆走的樣子。我是屬於喝到量,一開心就自己要酒的人,往往自己把自己喝多。但本身酒量又不是很大。今天的目標是喝酒可以,不貪杯、不喝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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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評論
  • 女子結婚三年被打四次,丈夫一次比一次狠,這次更是骨裂三根
  • 20多歲才發現,原來我只是個普通人,是件可悲的事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