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墉新學認為利己是善的,古語也證明了這一點,“人不為己,天誅地滅”,就是說為自己考慮是合理的,但是為什麼卻遭到了那麼多人反對,覺得這是自私的一種表現,是否是一種自私行為我們在講“良”的時候就說過了,大家可以翻閱我以前的文章進行補充學習,而今天所講的利己,是要替大家解決對於利己的誤會,利己不是惡,也不是自私
我們先看“己”的含義,它在字典中是可識別的意思,代表著一個群體或是單位,即己方不是代表極端的自己,是指我方或是他方,是屬於群體而不是個體,代表極端自己的是自和己的結合,像“自己”就是極端自己的代表
比如在出現矛盾的時候,你是為誰考慮的,你選擇幫忙的那一方就是你的己方,也就是你更親近的一方就是你的己方,你的鄰居和鄰村的人家發生了爭端,你選擇幫誰呢?說中立的幫理不幫親的回答就是人性,肯定幫助鄰居的,幫助自己身邊的較為親近的人的就是人心,如果是我方的錯誤,我們就想辦法息事寧人,如果是對方的錯誤,我們就主張權利幫助自己人,這就是人心,也就是為己
通俗點比喻就是你爸和你叔吵架你肯定幫著爸,當你叔跟陌生人吵架時肯定是幫著叔,這就是利己的含義以及體現。也就是說出現矛盾的時候,我站在誰的立場去考慮問題,那個誰就是己方,我們把這種現象叫做“利己圈”,即我們每個人都在這個圈子裡,但人與人之間的利己圈又是不一樣的
不一樣的圈子決定了你的層次,決定了你的境界,也決定了你的胸懷,“利己圈”有個最小的單位,就是家庭,因為在家庭中是不分你我彼此的,也不存在絕對利益上的矛盾衝突
所以,利己是善,不是自私,我們之所以不願承認自己追求利己,是因為在我們生活的為人處世當中習慣於披上人性的外衣來保護自己,我們每個人的人心都是在追求利己的,這沒有錯,也不必誤以為這是惡,正如“人不為己,天誅地滅”所說,人要不是為己,就得天誅地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