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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川妹薇薇

小花三年前離婚,八九年出生的她今年已經三十翻過了,離婚時她啥也不要孩子,房子,存款什麼也沒帶,孑然一身的淨身出戶了,她離婚的原因就是“和婆婆不和,遠嫁安徽的前夫是個典型的媽寶男”。

離婚三年,很快她就再嫁了第二段婚姻僅僅維持了三個多月,這次離婚的原因又是什麼了,當不好人家後媽做不了受氣的女人。現在她對第三段婚姻的擇偶標準是什麼呢,“我要找一個頭婚,沒結過婚的男人,有車有房工資最少要過萬,能給得起十萬彩禮的男人”。

這就是小花這個八零後離過兩次婚的女人,對第三段婚姻的擇偶觀,關鍵是人家說這話時那是“信心十足,一副得意洋洋的神情”我不知道她從哪兒來的自信,是自個資產上萬,漂亮過人還是有房有車?

上面說的這幾樣,她什麼都不具備。小花基本上就是一個月光族在一家連鎖酒店當收銀員,身高1.58,微胖130斤左右初中學歷,可就她這樣的條件,這樣的離婚女人她竟然還想找一個“有車有房月薪上萬,給得起十萬彩禮還必須是頭婚的男人”。可真有這樣的男人會選擇這樣離過兩次婚的女人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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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女子結婚三年被打四次,丈夫一次比一次狠,這次更是骨裂三根
  • 吃定一個女人,只需三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