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常見的碰瓷,這事很噁心,攪的你心裡那個難受啊。走路被碰,開車被碰,扶人被碰,幫忙被碰。碰的你是膽戰心驚,好多時候還說不清,就算說清了,對方不疼不癢批評兩句,給你道個歉。然後興高采烈繼續下場碰,你自己窩心窩火的無處釋放。甚至小偷進家偷東西都要尊重小偷,這特麼還有天理沒?
第二個是家庭方面。比如孝道。這父母養育之恩咱們做子女的不能忘,可是遇到不盡孝不贍養的怎麼辦?打官司最後也只能得到一些生活費,情感消失殆盡。反過來也有個別父母生了不養,重男輕女。等到老了要求子女贍養和盡孝。孩子生下來你就送了人,一天養育沒有,反過來還很多無禮要求。得不到滿足就大吵大鬧四處敗壞兒女名聲,這特麼合適不?甚至有的父母把女兒當搖錢樹,孩子上學是女兒付出,孩子買車女兒出錢,孩子結婚買房也是女兒出大頭。最後把存款房子車子都給了兒子,然後和閨女要錢養老,最終能把子女逼得斷絕關係,更甚者逼得兒女自殺。這兩種情況是特麼人乾的事?
第三個是關於交通方面。高速隨意停車倒車,公路上隨意穿插停放,行人不走斑馬線闖紅燈等。層出不窮的一直有,處罰力度太小還不夠公平。比如行人闖紅燈出事故,機動車無論對錯,總要多少承擔責任。這就奇怪了,事故發生的原因是因為闖紅燈,不闖紅燈就沒事故。機動車責任是什麼?還有高速路隨意停車,後車距離太近?而且處理時候往往分開,我覺得有失偏頗。有前因才有後果,不能所有的事都分開處理。如果前車是因為前方堵塞或者事故緊急停車,那就是後車全責。如果是前車因為錯過路口隨意停車,那就不能把責任都扣給後車。
第四個是鄰里之間。樓上大晚上鬧騰影響樓下,樓下擠佔樓道影響樓上透過,小區裡擠佔他人車位,蓋房子佔別人地基等等。最後結果都是協調,吃虧的永遠是善良人,霸道人永遠會有下一次。就不能把這個事情上升到法律層面?法律應該是維護弱者,不是保護不講理的人。
第五個是道德層面。道德不是法律,和法律有很大差異。如果沒有差異,那就不需要法律,人們都按照道德做事罷了。問題是道德很多時候不解決問題才會有法律出現。兩者有關聯可借鑑,但是不能混為一談。更何況道德的理解也不盡相同,最大也是最討厭的就是道德綁架。比如釘子戶,憑啥說人家釘子戶?如果違法不拆,有法律收拾他。如果法律沒規定,房子是自己的,賣多少錢那是自己的事。為了多數人利益?尼瑪,換位思考,如果有一天輪到你頭上你願意不?合著別人家的孩子都是後孃養的,自己親生的就是娃?還有加裝電梯,樓上的都會大罵一樓不懂事,那你可以賣了房不住啊,也可以和一樓商量換房子唄。為啥到你這就不行了?不經別人痛苦,莫勸他人大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