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話說家醜不外楊。如果跟認識的人說了,又怕人丟人,不說吧,心裡一直悶得慌。在網上聊聊吧,請大家發表個意見,指個方向。
真不知從哪裡開始,我們是農村人,我和我哥自結婚後,父母都給了一套農村住房。我的哥哥,他是一名(法律工作者),他結婚後一直不養老,記得他跟父母吵架時說,等你們到70歲我能不養你們老嗎?法律規定是70歲。就這樣70歲之前是一毛不拔了。我比他少2歲,自結婚後,除了每年給養老錢、過年過節必不可少的要買東西給對父母平常買東西外,平常時我們也是經常性的買一些東西給父母改善生活,雖然是家庭不富裕但是我和妻子都往裡買東西,父母的生活也比之前的生活好多了。後來我和哥哥都來到我們的小城工作,我做一酒店臨時工,他從事法律工作。這時的父母已過70多歲了,他說過法律規定的70歲養老已成了泡影,這時他的家庭收入是我們家的不能說是20倍,至少也是十幾倍的收入,但是仍然是不給一分錢的養老錢,直到父母78歲左右,一年給父母300元的養老錢,你們沒有看錯,是一年。另外八月十五和過年一次給父母約70--100的東西。比如餅乾等。這時我們家庭一年給父母買米麵、吃的,穿的用的大約在七八千元左右吧,沒法細算,年底給1000元的養老金。也有兩年一年給3000元養老錢。這期間,我哥倆在農村的房子都賣了,按農村的規矩,父母給兒子的房子要是賣了,應給父母錢,我們給了父母2000元,他是一分錢也不給。2018年的過年我和哥哥大吵了一架,我說現在生活條件好了,農村人一年也不會只給300元養老錢,何況我們在外面工作的人,當著父母的面我要求養老錢至少2000元,平常給父母東西自願。結果他死活不幹,最後沒辦法當著父母的面寫下了每年1000元的養老金,從2019年開始,這時的父母分別是80歲和82歲。
寫的字據又能怎樣?2019年又是一分錢不給,2020年給了過年給了父母600元的養老金。什麼過年過節又是鐵公雞。(他在城裡有兩套房,在北京還買了一套房)
在這些年裡,父母有病住院了,醫藥費一分錢也不給,就是去醫院看兩次,送上二次飯,要錢是一分錢也沒有,最後是我和妹妹拿上了父母的住院費。一些小病和拿藥什麼的都是我拿的錢。
可氣的是我這樣做,我的哥哥竟到處說父母偏向我,把錢什麼都給了我。他們兩個老人在農村積攢的錢給兩個兒子蓋了兩套房,還欠了外債,靠土地的那可憐的收入和國家的老人補貼還了債,免強能生活,現在也是不種地了,只靠國家的老人補貼生活,可想而知。我知道他們這種做法就是為了攪混水,來掩蓋他們不孝的事情,轉移親朋好友的視線。
有時我說讓父母去告他,父母說丟人,不去。說是自己養的不好,不會教育。他是從事法律工作的,他知道父母不到萬不得一,不會去告的。我該怎麼辦?這一輩子與這麼個人是兄弟這得上輩子做多少孽呀。
不會誇張寫文章,寫個事實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