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茫茫人海,能走進你心裡的人,思念就會在你的心裡生根發芽。----林徽因。

愛情是什麼樣子,其實我也不知道。我只知道喜歡一個人,你會不停的想念她,那種感覺好像她一直就在身邊,如影隨形。

也許就像林徽因說的:那個人已經走進了我的心裡,不管我做什麼都會無時無刻地想起她,不管是開心還是痛苦,我都會想和她一起分享。

愛情不應該是甜蜜的嗎?為什麼我們會被思念而折磨?原來我們是被生活折磨著,為了給對方好的生活,我們不得不暫時分開。

現在的我總算是明白,為什麼人們會說一日不見如隔三秋。我覺得這樣還不能夠表達我們的愛,度日如年可能會更恰當些

記得妻子前兩天剛走的時候,還跟我說:就去學習一個星期。這才剛走了一天,我怎麼感覺好像過了很久,很久。

下雨的時候,我會想她是否有帶雨傘,她的住處離學習的地方會不會太遠?雨水會不會濺溼她的鞋襪?那樣的她會不會冷?到飯點的時候,我會想她有沒有按時吃飯?那裡的飯菜是否可口,是否衛生?走時,她的胃不是很好,有沒有吃到過激的食物?天氣冷了,我不知道她的衣服帶夠了沒有?也不知道,她學習的時候,有沒有給自己多備一件外套?

難道我是中了愛情的毒嗎?為什麼我會如此的想念呢?

不對,因為她住在我的心裡,是我的另一部分,怎麼能不牽掛呢?我想給她所有的愛,給她想要的幸福。

只是我現在還做不到,我也好恨自己,為什麼當初不努力一點?可妻子卻告訴我:婚姻不應該是一起努力的嗎?

我心疼她,想給她好的生活。她卻說:這是你的心意,我知道。但我更願意和你一起同甘共苦,一起努力的夫妻才會更幸福。

所以妻子選擇了去學習,留給我一些度日如年的思念。

可能你會說:這麼想念她,為什麼不陪她一起去呢?

只是,如果不是需要照看孩子,我怎麼可能會放心讓她一個人去。雖然妻子不是一個弱不禁風的小公主,但我只想愛她,保護她。

相愛並不是為了想念,只因我們生活在現實中,想把日子過好,所以不得不接受愛情裡的思念

有人說思念是痛苦的,但是我不這麼認為。它應該就像字面上的那樣,甜在了心上,記掛著對方。

如果說思念是愛一個人的表現,我覺得它更應該是兩個人對愛情的堅定。

記得曾經看到過一個,關於一碗綠豆湯的故事。故事中的男女主角,因為錯過,靠著思念堅守了他們將近60年的愛情。

那是一個發生在戰亂時期的故事,男主角是一位畫家,在那個炎熱的夏天,因為一碗綠豆湯和女主相識了。

在那個充滿鄉間氣息的田野上,到處留下了他們的歡聲笑語,他們彼此相愛,私定相守。

終於有一天,男主說:明天我就會拿著畫像去你家求婚。本以為從此就可以長相廝守的他們,卻因為戰亂而錯過。

男主因躲避戰亂,離女主的家鄉越來越遠,以至於兩個人的愛情在60年後才再次重逢,雖然已是垂暮之年,但他們的愛還在。

等待無疑是漫長的,女主被家人懷疑過,否定過,她自己也曾懷疑是否真的是害了幻想症,因為思念的她,整天晃晃度日。

當她被家人懷疑,否定時,說不出所以然來的她,只知道自己思念的那個人告訴她:讓她在家裡等著,明天就來提親。

60年用思念來延續感情,可想而知那得有多難,但是女主堅守住了。同時男主也堅守了他的誓言,60年後依然拿著那幅畫像,提親來了。

有一句話是這麼說的:有些人不是不聯絡,而是聯絡不到。不是不想忘記,而是忘不掉。

我不想說他們的愛情有多麼的偉大,但我知道如果他們不是愛著對方,怎麼可能堅守那麼長時間的愛情?

經過了那麼多年,甚至對方是否還在,他們都沒有時間去想。只是一味地認定,自己的思念沒有錯,他一定會來找我。

沒有經歷過這樣的愛情,我不知道他們的等待是否值得。但可以確定的一點就是,一個人住在了你的心裡,思念就是我們愛著他的理由。

愛情是美好的,思念是幸福的,願你我都有一個住在心裡想念的那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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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年初二回孃家,弟弟的孩子壓歲錢是一千,我孩子是一百,該咋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