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寫作這塊兒,對於我而言,是特別失敗的。為什麼這樣說呢!
因為我的作品連我的老公和孩子都不愛看,又怎麼敢奢求別人對自己的文字感興趣呢!但是我又為什麼要堅持這件看起來絲毫沒有意義的事情呢?
在問答上我也寫了,我從小就喜歡寫作,當然那時候不算寫作,只能叫寫話,把自己一天的內容寫在紙上,也就夠了。
那時候,性格內向,是沒有朋友的,有什麼不高興的事情也不知道向誰說,只能自己默默地記錄在作文字上。在不高興時,就拿出來看看,心情就不是那麼壞了。寫文竟然就成了我的好友。
再長大一些,不但寫,還要寫的特別有儀式,學著古代才女薛濤的樣子,寫時,定然要用桃花箋,還是那種帶有香味的印有素雅小花的紙張,當然還帶著洛陽紙貴的心情,小心翼翼的寫上那麼幾句“詩詞”。真的,現在想來,還覺得可笑,同時又有點心酸——那樣美的青蔥歲月啊!
及至到成家以後,至於後來的很多很多日子裡,我都在繼續著我的“寫作”事業,心情從開始的狂躁到後來的寧靜,慢慢的領會到了這種喜好所帶來的心情上的愉悅,這是我一個人的秘密。
我已沒有其他的奢求,只單純的做個生活的記錄者。用我的手寫出我心內的喜怒哀樂,以及生活中的點點滴滴。
在我的記錄裡,多數都是寫給孩子和老公的,還有我的家人的。
那一篇《毛毛蟲的故事》是好多年前寫的,真實的記錄了我和孩子之間的親子關係,也表達了我傷害孩子善良的心而殺死毛毛蟲的謙意。
那篇《小園往事》,記錄的是我家門前小園裡的美景,以及它給我和孩子帶來歡樂的往事,真實的再現了十多年前的歡樂故事。
那篇《父親》的文章,在某個地方存放著,我時不時翻出來看看,父親對於我的教誨就像發生在昨天一樣。
還有太多太多的故事,在別人眼裡實際上不算什麼,但是在我這裡,她們非常珍貴,她是歲月的再現,時光的印記!對生活最長情的愛。
就這樣吧!我就做個忠實的生活記錄者吧!當我年紀一大把的時候,再翻開這些故事,一切都應該有了意義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