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童年是在1970年代。那時候,我生活的地方是魯西南的一個小村莊。當時我家有九口人。兄弟姊妹六個。父母。還有奶奶。那時候農村的條件還很差。吃的主要是高粱窩窩頭。玉米麵兒。還有地瓜。一年之中。只有在過年的這幾天。能吃上白麵饅頭。肉主要是豬肉。也是生產隊每家每戶分那麼幾斤。主要是用來包餃子的。
那時候穿的衣服。主要是自己織布做的粗布衣服。每家每戶分得了布票很少。不能夠滿足需要。而且用布票買衣服也需要花錢。許多家庭是不能承擔的。鞋也是自己做的,粗布鞋、鞋底子都是手工納出來的。那時候過年也要去走親戚。給老人磕頭拜年。我們那裡的習俗是。初一起大早。去村子裡拜年。見到老人。長輩兒。跪地磕頭。磕頭的地方。可以在屋裡。也可以在院子裡。或者是大街上。初二是走親戚。每個地方風俗略有不同。我們那裡初二。主要是走姥姥家。或者是姑家。離我們10裡的地方的風俗。就是初二去岳父岳母家。
孩子們。如果去姥姥家。或者是姑家。親戚們會給壓歲錢。我記得那時候給五毛錢。就感覺很多啦。接到親戚給的壓歲錢後小心翼翼地放在自己的衣兜裡。生怕不小心給弄丟了。那時候,走親戚吃的主要是豬肉燉白菜。蓮藕、大蘿蔔,就是那些冬天能長期儲存的蔬菜。那時候水果很少。就是可以儲藏的蘋果。那時的交通工具。主要是腳踏車。那時候孩子們學腳踏車都很早。剛開始腿還不夠長。就在大梁底下掏腿騎腳踏車。
懷揣親人們給的壓歲錢。用來買鉛筆,橡皮、練習本,有時候還買糖。買那些平時的自己最希望買的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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