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我是顥君,
“明天是XXX的生日了!你有什麼想法,準備怎麼慶祝?”我問。
“不用管,我已經給他準備好了禮物。”
我又透過網路和遙遠的德國溝通:“後天XXX要過生日了,明晚零點不要忘了祝福生日快樂啊!”
“好的,知道了。”對方回覆。
是不是每個家庭中都有一位可以記住每一個人生日的人,沒人委任,就自覺地承擔起了每到某個人生日之前的提醒和組織儀式的責任呢?
我就是這樣的角色,而且不只是每個人的生日不知什麼時候就熟記於心,還會搭配各種儀式感,為此,我還分別在中國和德國報了不少的課程去學習。
這種費時費力費錢且並不一定都討好的行為有時候我自己都感到費解。我又不是每天無事可做之人:想進辦公室就有做不完的工作;想做家務也可以讓自己累到直不起腰;想做園丁絕對可以把自己曬成黑球兒;心情不好隨時都可以躲進自己的空間也無人打擾。而且我非但不喜歡張羅,反而是那種不願意被打攪的人。但為什麼我要如此操心呢?想來想去只有一個解釋,就是希望把對家人的惦念、關心和愛以不做作的方式表達出來。
對自己的親人,好友,同事等,有很多種形式來抒發和表達內心的感受,但能夠記住對你最重要日子的人,一定是將你一直放在心上,也就是最愛你的人。
愛是美好的,和諧的,但有前提條件,就是要求回報。給予愛的一方付出得越多,渴望得到回報的願望就越強烈。一旦達不到預期,就會心生失望甚至不滿。與此同時,接受愛的一方,一旦習以為常,也就如每日的生活一樣感覺理所當然,不會每次都想到去感謝,甚至會認為生活本身就應該是這樣。久而久之,愛的一方感覺沒有回報而失望,不想再繼續付出;接受的一方則會抱怨突如其來的改變而不滿,於是產生矛盾。父母與子女之間如此,夫妻之間如此,朋友同事之間同樣如此。
朋友之間的愛更偏重於友情,友情一定是需要相互的平等和尊重、甚至雙方共同維護的感情。即便是一起長大的發小和志同道合的哥們兒姐們兒,同樣需要相互之間相對對等的情感交流。
夫妻之間,其實還要加個更字。夫妻關係從來都不是一個人的給予。雖然在熱戀期間可能會有一方在感情上有更多的付出,但一旦組成家庭,愛的天平最終還是需要平等關係的支撐才能達到平衡。
人都說,父母對子女的愛是無私的,但再無私的感情也是有期許和願望的附加成分,只是相比於其他關係被容忍的時間和範圍要寬和廣,甚至界限更模糊一些罷了。當然也是因人而異。
可以這麼說,在任何一種人與人的關係中,如果總是一方不同程度的付出和退讓,長久以往都會產生心裡的不平衡。而另一方習慣了被滿足卻因為突然發生改變,也一定會惱羞成怒,以至於導致雙方關係的不協調和破裂。即便是那些看似沒有承受底線、幾乎是無條件寬容的父母,也會對沒達到最低期望值的子女感到無奈和失望。
這種不滿和失望,實際上就是要求,只是過於親近的人往往不能像對待陌生人那樣在付出之前直接將要求寫在紙上或攤在桌上,作為自己付出前的先提條件。而親人朋友之間的要求往往因為不好意思開口講,則希望對方去感覺和體會。他們往往等到已經攢足了失望之後才意識到,對方根本無視他們付出,也根本沒有想滿足他們要求的意識,反而會因為他們的失望而做出極端的反應。
2011年4月1日,在上海浦東機場,一位留日學生汪某,就因為向一直給予自己生活資助的母親要錢無果,連捅接機的母親九刀。據說汪某留學日本五年期間從未打過工,學費和生活費都靠母親每月7000人民幣的和借貸來支付。為了生存,其父親還偷渡美國做工賺錢。
僅僅因學費問題竟連刺母親數刀,刀刀傷及內臟險些喪命。對此行為,很多人表示無法理解,就連深受重傷的母親自己也無法相信:自己傾盡所有的付出卻換來幾近奪命的九刀和毫無人性的作案後的離去。
每每此類案件發生,社會上都會譴責孩子的殘忍,冷血和父母的失教。當然最多是譴責兇手,也會在同情這位母親的同時責怪他們對於孩子的無底線的溺愛。其實,所有人都明白孩子是毀在了溺愛的父母手上,卻很少有人去追究父母的責任。因為大多數人不能接受的是汪某的行為,即他怎麼能對自己的母親下得去這麼殘忍的手呢?
但殊不知正是父母和家裡長輩毫無節制的溺愛,從小的習慣,培養。助長和成就了他今天的犯罪行為。在常人的眼裡,溺愛就是寵愛,哪有家長或者長輩不寵孩子的?但寵愛需要有方式,有節制和有原則,否則就是自私和對他人的傷害。這和遺棄和家庭暴力同樣的具有危害性。
自私表現在:由於工作壓力大,沒有時間或心情不好,所以用充分滿足取代父母責任;用金錢物質取代指導教育;用聘用他人取代自身監護等。傷害則表現在:由於父母疏忽自己對孩子的教養責任,導致孩子有嚴重的性格缺陷或人格障礙等。同樣,這種自私的維護關係的方式也同樣會產生在戀人或者夫妻乃至朋友關係上:由於怕麻煩或不善於處理問題而以退讓和縱容來維持暫時的關係的平衡,最終卻因再也無法繼續下去而導致雙方感情破裂以至於分道揚鑣。
愛是什麼?是支援,是鼓勵,是給予付出,是體諒寬容,也是希望和要求。同樣都是愛,但低質量的愛,會變成終身傷害!
小顥
2月15日/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