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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一個姐妹和自己的男朋友談了13年,從高中階段,兩人便是恩愛的模範,之後兩人大學雖然異地,但也一起經歷了共同的風風雨雨,在畢業後,雙方也是選擇在同一個城市工作,可以說是我們朋友圈的模範情侶,然而就在前幾天。我在和她聚會時卻得知他們在不久前剛剛分手,原因竟然是在雙方商量結婚時,因為種種現實原因無法談攏,最終雙方不歡而散,結束了13年的感情。

為什麼兩個談了十三年的男女卻最終在結婚時選擇分手呢?談戀愛和結婚真的有很大的區別嗎?

我認為,一方面是自由度的問題,在結婚,在談戀愛時,雙方往往是眼裡看到的都是對方的優點,可能會在對方的性格魅力或者特長方面被對方所吸引,因此比較側重情感方面,而非物質生活方面。同時雙方也更加單純,只是想在對方身上尋找一個情感寄託,或者是追逐自己喜歡的模樣,因此在戀愛時雙方都是非常愉悅,並沒有什麼特別複雜的心思。

而一旦結婚,兩個人的戀愛就往往會變成兩個家庭的事情,雙方的條件是否對等,物質工作是否穩定,收入是否高,將來結婚生孩子的打算等要求也必須在一個頻道,因此結婚往往會給大家帶來很大的要求。

另一方面是責任心。如果你發覺對方不是自己想要的,可能雙方進行溝通交談還是談不攏後,一方提出分手,可能一段戀情就會結束,然而,如果結婚之後雙方有了法律關係的束縛或者約束,如果一方的缺點在生活中被暴露出來,而另一方所不能容忍,那麼不可能隨隨便便透過離婚來解決問題,而是要雙方不斷的協調妥協磨合。如果處理不當,就可能會增加生活中的摩擦,同時如果在生了小孩之後,可能會有進一步的負擔,戀愛中的甜蜜可能會轉化成生活中的日常瑣碎。

儘管戀愛與婚姻有很大區別,但是戀愛仍然應該作為婚姻的基礎,一起步入浪漫的婚姻才是一段戀情最好的結果,我們大部分人往往都是一個正常人,不論或早或晚,終究要步入婚姻的殿堂,透過戀愛來選擇自己喜歡的那個人和自己喜歡的那個人共度餘生。

因此,假如沒有結婚,不要輕易的結婚,在戀愛過程中一定要選擇自己喜歡的那個人去不斷磨合,在婚姻後,兩人互相包容,共同度過幸福的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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