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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在我的理解,就是男女雙方參股經營人生。父母就是負債率,孩子就是研發成果。本來兩個股東持股比例各為50%。遵循公平公正自願原則。可是現在的婚姻因為彩禮變了質。再無公平公正可言。男方婚前的財產要無緣無故加上女方的名字。並且男方還要搭上從幾萬到幾百萬不等的彩禮。婚姻實際上變成了買賣。赤裸裸成了商品交易。並且明碼標價。這使我聯想到了強盜和賣肉郎。同時還聯想到了妓院。原本十分單純的婚姻再無神聖可言。真是“愛情價更高”了。當然並不是天下烏鴉一般黑。直到今天也還是有部分女人是不要彩禮的,甚至是倒貼。當然倒貼也是歪風邪氣。愛就讓他純粹一些不行嗎?就讓婚姻的基礎更牢固一些不好嗎?我有個朋友的兒子結婚8天就離婚了。我朋友損失了200多萬元。在他兒子結婚前,他們一家跪舔把女方名字加在新房房產證裡,並且把女方寫為一臺嶄新寶馬5系的車主。額外還用紅紙包了20萬現金彩禮。這是明目張膽的賣家。離婚經過法院判決,他們家只是拿回來了新房的一半。差點沒把我朋友給氣死。一輩子辛辛苦苦弄來的一點錢,被當了幾天的兒媳婦差點一鍋端。想想都害怕。我女兒結婚時我們沒要一分彩禮。女婿可以住我們家房子。但就是不能加名字。我不想別人的,可別人也別想白佔我家的。我情願孩子光棍,也不會把財產拱手相讓。這點原則我永遠不得變。未來兩個兒媳如果談彩禮,我的方法就是快刀斬亂麻,立即放棄她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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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評論
  • 女子結婚三年被打四次,丈夫一次比一次狠,這次更是骨裂三根
  • 異地戀太難了,隔著螢幕總是缺少了溫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