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時間有一天深夜,我都迷迷糊糊睡了一覺了,突然手機鈴聲大作,是這兩年聯絡不多的朋友打來的。多年以前的好友,雖然時間長了不聯絡,但還是能聽出是她的聲音。半夜打來電話,本來就很蹊蹺,我略微清醒了一下,又聽出來她在啜泣。我連忙問你怎麼了。她斷斷續續地說著這幾年發生的事情。
前前後後大概半個多小時,主要說的就是她被老公家暴好多次,今晚這次很嚴重,剛在醫院做完檢查。走出醫院站在醫院門口,黝黑的夜裡,不知道該往哪裡去,就把電話打給了我。遇到這種事情。我也無法馬上替她做決定,只能跟她說,不要太悲傷,留下證據慢慢處理,但我也知道我的話是多麼蒼白無力。
平時聯絡的不多,印象中應該現在是過得比較幸福,真的沒想到會是這樣的情況。但我知道,這種事情在我身上是不可能發生的。夫妻雙方在一起,難免要吵架。吵架歸吵架,但是不能動手,無論男女。有一方一旦動手,另一方一定要堅決果敢地處理,不能有半點姑息縱容。這是一個原則性的問題,容不得半點疏忽馬虎。容忍退讓,帶來的是變本加厲的下一次。
我就是這樣想的,但她不是我。這些道理我也說給了她聽,當局者迷,我也不知道她會怎麼做。既然她已經容忍了好多次,說明她一開始跟我想的就不一樣,所以我預計她還會忍受這一次,再繼續忍受下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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