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有一見鍾情,也有日久生情,男人為前者,女人為後者。
與某人二十一歲相識,是相親認識的,某人對我一見傾心,窮追不捨。據某人講,與我見第一面後,心中很忐忑,以為我不會看上他。
也沒有什麼看上之說,只感覺還算順眼吧,說不上喜歡。先交往一段,順其自然吧。
自我答應與某人交往後,第二次見面約在三天後,某人每晚都失眠,心情很激動。
第二次見面,我感覺某人不是很精明,心中不悅。
奈何某人窮追不捨,細節方面做的很好,吃糖先把糖紙為我撒開。第二次見面後,某人去了外地,他好像有了相思病,天天晚上要給我打電話,那時手機還未普及,他晚上必買一張電話卡,十塊,二十,一次不打完,不掛電話。
交往兩年後結婚,零七年生下兒子,四年後女兒出生。
一開始沒錢,懷兒子時,想吃櫻桃,某人不在家,我想吃櫻桃,自己騎車去街上,一問五塊錢一斤,硬是沒買,又騎車回來。
女兒出生後,生意不錯,這也可能是某人疼愛女兒的原因。
也掙了一些錢,可沒想到再也回不到從前,也找不到當初的感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