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本婆婆和兒媳是沒有關係的兩個女人,因為一個男人,兩個女人變成了婆媳。一個是呵護男人長大的女人,一個是愛著男人的女人,這兩個女人都是男人至關重要的人。
婆婆看到兒媳搶走了自己的兒子,難免會將兒媳視為仇敵,必然會做出一些傷害兒媳的事情。兒媳在孃家原本是一個公主,被全家人寵愛,來到了婆家卻享受這種待遇,自然是不會逆來順受的,一場大戰一觸即發。
欣欣在結婚後,就選擇做了家庭主婦,這並不是欣欣的本意,而是老公浩明的想法,他認為欣欣的工作太辛苦了,而自己的工資比較高,完全可以養活欣欣,因此就不讓欣欣工作了。
為此,欣欣感動了很久,認為自己遇到了一個真正疼愛自己的人。欣欣每天在家裡做做家務,閒來無事就和閨蜜約會,外出旅遊,生活過得十分愜意。
婆婆看到兒媳無所事事,於是就給兒媳安排事情,比如讓欣欣收拾廚房,幫助自己買菜等等,有時間,欣欣就會照做,而沒有時間,欣欣就會推開,婆婆看到兒媳拒絕了自己,認為是兒媳對自己不敬,因此從心裡和兒媳結下仇。
浩明中午不回家,婆婆就簡單地做點泡麵,和欣欣湊合一頓飯,而到了晚上才會做幾個好菜。婆婆做了牛肉,可是浩明卻臨時要加班,聞著滿屋子的牛肉味,欣欣就想要吃點,可是婆婆卻說,“我兒子上班這麼累,他還沒有吃,你憑什麼吃?”
就這樣,牛肉一直到了第二天早晨,婆婆才拿出來一家人一起吃。看到婆婆這般對待自己,欣欣很少在婆家,要麼在閨蜜家,要麼在孃家住著。只是,在外面的花銷大,欣欣經常找浩明要錢,浩明工資高,倒是也不在意,不曾想,卻被婆婆看在眼裡了。
週末,浩明放假,於是欣欣就回家了,回到家後,欣欣發現浩明正在睡覺,於是就在客廳看電視。看電視正起勁,她用眼睛的餘光看到婆婆正在翻自己的錢包,欣欣氣憤地問:“婆婆,你為啥翻我的錢包?”“一分錢不掙,憑啥天天找我兒子要錢!”婆婆瞪著眼睛說。
“我們是夫妻,他願意養我,你管不著!”欣欣不甘示弱地說,婆婆說,“我兒子賺錢不容易,你不能花我兒子的錢!”兩個人你一言我一語,吵得不可開交,浩明出來勸架,浩明表明了態度,認為欣欣花自己的錢是天經地義的,不要媽媽插手這件事情,兩個人才算是恢復了平靜。
從那之後,婆婆再也不會嫌棄兒媳能花錢了,兩個女人的關係也更加和諧了。
母親心疼自己的兒子,這是很正常的,可是,兒子有了一個家,必然要承擔一定的責任。決不能看著兒子辛苦,就將事情都推到兒媳身上。兒子小家的事情,母親少過問,交給年輕人自己處理,落得清靜,還能不破壞團結,何樂而不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