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時間以來,每一個男人都希望妻子能把自己的父母當成是親父母來贍養,但是卻很少有女婿能做到把妻子的父母當自己父母贍養。身邊有這樣一個例子,小郭是個上門女婿,自己條件不好,跟妻子結婚後要與岳父岳母同住在一個屋簷下,小郭自然也是不願與丈母孃一起住,因為每個人都不喜歡跟自己不熟的人生活在一起,這樣掣肘於人的滋味並不好受。
可是小郭買不起房,妻子看上他老實本分與他結婚,他也只能跟妻子一起住在她孃家。平時兩輩人住一起,生活習慣不同,難免會有些磕磕絆絆。可小郭一個男人自然不能像兒媳婦兒不願與婆婆住一起一樣,就一哭二鬧三上吊。雖然很多時候會覺得不太習慣,但他都可以忍耐下來。然而最近發生了一件事,卻讓小郭十分難受,一度想搬出這個家。
妻子有一個弟弟,小她五歲,今年二十一歲。最近小郭的丈母孃正想著給自己的兒子買一套婚房。弟弟眼看著就到了要談婚論嫁的年齡,把房子買好了也算有個好一點的條件。其實聽說丈母孃要給小舅子買房子,小郭自然是沒意見的,小夥子條件好一點將來方便找媳婦。別像自己連套房子都拿不出來,要過寄人籬下的生活。
不過,商量來商量去,丈母孃卻找了妻子一趟,告訴她說,你自己的親弟弟要買房,你們小兩口自打結婚就住在家裡,吃我的穿我的,現在是不是應該也出一分錢幫你弟弟付首付。妻子聽了自己母親的話,一時竟然找不出理由去反駁。自己和丈夫的確一直住在孃家,如果這時候翻臉不認人拒絕了,想必到時候母親一定很生氣,她一口答應下來。
聽她答應,母親又說,那你們就給拿十萬塊錢吧,也不多。十萬可不是小數目,夫妻兩個幾年的積蓄也只有這些,一聽母親一張嘴就要這麼多,妻子遲疑了,就想著跟小郭商量一下,畢竟錢是兩個人一起攢的。
聽妻子把來龍去脈說清後,小郭氣得不輕。先不說買房子的不是丈母孃而只是自己的小舅子,就算自己一直住在這裡,也不能獅子大開口要十萬塊錢啊。結婚幾年,自己和妻子過得日子什麼樣,丈母孃也不是不清楚,省吃儉用攢的錢,就是為了早點買一個屬於自己的房子,這樣能夠搬出去不再住一起,受人閒話。
現在讓自己把錢全都拿出來給小舅子買房子,想買一個屬於自己房子的夢又泡湯了,這個要求簡直太過分。小郭堅決不同意。不料丈母孃知道後,直罵他白眼狼,說他不知感恩,一直住在妻子孃家,就是個吃軟飯的,讓他拿錢是應該應份的,這筆錢就該他出。小郭被罵得這麼難聽再也忍不了,他就沒見過這麼刻薄的丈母孃,就此下定決心就拿這筆錢買個小房子,告訴妻子:“走,我們搬出去!”
大部分的丈母孃都是善解人意的,但文中小郭的丈母孃卻是個貪心不足的人。男人結婚後都會選擇跟自己的父母同住,因為跟自己父母相處總是容易些,所以在能選擇的情況下,跟丈母孃同住並不是最好的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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