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歲了,兩個孩子的媽媽了,現在走到了十字路口,無法抉擇。
戀愛2年多, 結婚5年。當初不顧母親的強烈反對,我遠嫁了,為了這所謂的愛情,沒有親人,我可以忍,沒有朋友,我也可以忍,可到頭來我得到了什麼,想想就可笑……他喜歡撩,出軌,我都忍下來了,現在又被家暴,我的忍耐也到了極限,可是看到自己辛辛苦苦養大的兩個孩子,我又一次陷入了兩難。離婚,我就只能二選一,我真是哪個都捨不得;不離,現在這種狀況也維持不下去,他自己本身也無所謂,但是隻有一點,要孩子。兩個孩子從出生到現在,大的馬上5歲,小的2歲半,從來沒有和我分開過,我哪個都捨不得,我不能自私的因為自己的感情處理不好,就讓他們姐弟分離,成為離異家庭的孩子,可到底要怎麼做才能對得起我自己也對得起兩個孩子?
小時候的路有父母幫著我們選,可長大了之後的路都是我們自己選的,每條路上都有坎坷,到底要怎麼面對坎坷,就在我們自己用什麼態度來解決這些個路上的絆腳石,確保剩下的路我們能走的順暢。現在我真的和他們的爸爸離婚了,那兩個孩子的路要誰來幫他們選呢,爺爺奶奶?外公外婆?後爸後媽?想到這些我就心酸,為什麼因為愛情走到一起,結果卻差強人意,是誰的錯。沒有人一直錯,也沒有人一直對,誰對誰錯不重要,可關鍵沒有了包容心,就很難接受彼此了。我好難選,沒有人能替我做決定,我自己也不能,我走在了這個十字路口,也只能一直徘徊,不敢大步往前走,也不敢回頭,更不敢左右搖擺,女人啊,何苦為難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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