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久違的朋友見面,自然聊到八卦的話題,比如個人感情。
朋友說他單身,但的確在處物件,只不過每段都不長久,幾個月就分了。
我感到詫異。
直到他脫口而出一句“我好像有點不太喜歡自己”。
說時遲那時快,我體內導演的本能瞬時興起,直接喊“卡”!
就這句,沒錯,這就是原因所在。
作為一名對愛情哲學頗有研究的偵探,我嗅到了線索。
為什麼是這句“我好像有點不喜歡自己”?
因為,愛情是一面鏡子。
當你從內心深處對自己有所不滿,也就是不夠喜歡的時候,你是無法徹底掩飾的,即便大多數時候你表面看起來風輕雲淡,但潛意識也會暴露你的“本我”;
當你對自己有點不喜歡,對自己心懷芥蒂,那麼毫無疑問,這點微小的“芥蒂”,也會投射到你的身邊關係上。尤其是親密關係,比如愛情。
你會不由分說地在一些時刻毫無道理地對你的物件感到厭煩,甚至發火。連你自己都說不清到底為什麼,因為明明沒什麼矛盾。你也知道這樣不對,但你無法抑制自己,只能事後後悔。
原因便是,你在把潛意識裡對自己的不滿,發洩在物件身上。
並不是物件真的做錯了什麼。甚至也並非你真的對物件不滿。
你只是對自己不滿。
但遭殃的,卻是你的身邊人。
這種內心深處的芥蒂,不僅影響親密關係的相處,更影響你對這段感情的價值判斷。
因為你對自己心有不滿,有不喜歡,那麼你去談物件,根本動機只是為了填補這個“不滿”,你希望透過你的物件,透過你的物件的“完美”,透過你的物件對你的認可,繼而間接向自己證明,那個你不滿意自己的“缺點”是“不存在的”——你的“證據”是,看吧,這麼“完美”的物件都認可我、喜歡我,那麼我的“缺點”當然是“不存在的”。
於是哈,可以看出,人們談戀愛,的確是在找所謂的“另一半”,找那個可以填補自己內心深處缺點,繼而證明自己是個儘可能“完美”的人。
所以,我說談戀愛雖然是兩個人的事,但本質上,仍然是一場“自戀”,沒什麼毛病。
注意,“自戀”並非你所熟悉的貶義詞,而是中性詞,而且是非常重要的中性詞。
當你對自己有點不喜歡時,這表明,你其實並沒有從內心深處完整地接納自己——不要小看這一點,因為多少表示,你對自己是有所“嫌棄”。這種“嫌棄”,你自己當然清楚,但也極少去面對。
但當你在處物件時,這種深藏於內心深處,常年遊蕩於潛意識的“嫌棄”,就會常常氾濫——因為你對自己的嫌棄,所以你就會去嫌棄自己的選擇——包括你選擇的物件。
繼而,因為你對自己的不滿,在主觀上,你對這段感情也會先天不相信,不相信可以走得更遠;因為你對自己的自卑,所以你不相信這段感情可以長久的理由其實是“你覺得自己不值得”。
此外,另一層間隙在於,因為你沒有接納自己,所以你會額外要求對方的“完美”,因為對方的“完美”要填補你內心深處的自我缺點。
但問題是,這個要求實在太高了,現實中能遇到的,能有交往機會的異性數量非常有限,她們很大機率都完美不到你所要求的程度——於是相處一段時間,熱戀的濾鏡消退後,你會覺得她們確實與你要求的“完美”相差太遠,於是這段感情也就結束了。
因為你內心深處的那點缺點是相對定型的,所以你要求的那方面的“完美”其實也是明確的——這相當於,你拿了一個固定模型在找物件,其結果便是,你喜歡的物件其實都是一類人。
到了這一層,可以延展一句,那些總是接二連三遇到渣男或渣女的朋友,在一遍遍慨嘆“人心不古”或者“一棍子將所有異性都打死”之時,恐怕也需要從自己身上找找原因。
如此一來,其實分外清晰,想要跳出這個感情總是不能長久的迴圈,唯一的辦法當然不是讓你不談戀愛,而是——
你要百分百地喜歡自己,完全接納並不完美的自己。
這才是破解的鑰匙。
理性上,你當然知道自己有很多缺點,甚至缺陷,比如個頭沒有1米8,長相不如吳彥祖,當然家境貧寒可能也是自卑原因;女孩子好像更容易給自己找“不滿”,什麼眼皮不是三層的啦,什麼體重過百要瘋……反正一堆我看不懂的奇葩理由。
但在感性上,就得學會給自己打滿分,再不濟也得打個99分。女同學笑歸笑,但你們真的得向男同學學一學這種心態,也就是前段時間被女拳鞭屍的氣質——“明明那麼普通,怎麼可以那麼自信?”
我就反問一句,你也知道你自己明明理性條件都那麼普通了,在感性上如果還不能自信一點,那還活個錘子的人生哩!
要是連這點自信都再丟了,那你算是徹底完犢子了,人生於你也沒什麼勁了,屁事都還沒幹就自己先跪服了唄。
愛情也不例外,誠然,在真正的愛情沒有人不會自卑,但你若真的被這股自卑壓得死死的,那我覺得愛情也跟你沒啥關係了。
憑什麼不夠完美的自己,就不能招自己喜歡了?
學會喜歡自己,接納自己,是每個擁有獨立人格的老鐵的必修課。
自信一點,哪怕你用的洗髮水並不是飄柔。
人這一生啊,放眼望去,能讓人獲得自信的事情太多了,簡直遍地都是。
而你卻只盯著自己的缺點不放,然後鬱郁不振,繼而不滿,你好幽默啊。
甚至愛情這回事,如今我越發覺得,跟賺錢的邏輯很像啊。
我個人選擇相信,愛情和賺錢,都是順便的事。這個順便指的是,不是為了愛情而愛情,也不是為了賺錢而賺錢。
選擇去做一些有價值的事,因為這件事做成了,給他人和社會帶來了價值,因而也順便給自己帶來了財富的回報,所以,賺錢只是做有價值之事成功後自然而然順帶的一個結果。
當然,世上還有另一種普遍存在的賺錢方式,那就是為了賺錢而賺錢。這種價值觀將賺錢視為目的,什麼賺錢就去做什麼。但人類歷史已經證明,沒有一個所謂的首富是以賺錢為目的才成為首富的。
那麼,愛情的邏輯,我認為與賺錢也類似。
為了愛情而愛情,更多是在“術”的層面,當然有一定的實際作用,很多道行尚淺的朋友就容易吃這一套,PUA就是典型例證,你懂得很多方法,但依然遇不到真正的愛情。
而如果兩顆真誠的心自然而然因為對方的價值吸引而靠近,那麼即便兩人欠缺很多戀愛小技巧,即便兩人無比笨拙,這份愛情依然會是真正的愛情。
愛情和賺錢,只是一種手段,而不是目的。透過愛情和金錢你想要達到的目的,才是真正的目的。
回到愛情——“我好像有點不喜歡自己”。
對於我們大多數人而言,初戀讓人覺醒,年少時的愛情讓人成長,尤其是無疾而終的愛情。
但最終指向的,那個你視為此生伴侶的人,在你們之間的愛情裡,你一定達成了對自己的至少99%的接納和喜歡。這也就是很多情侶所說的,“遇到ta讓我變得更好”。
是的,美好的愛情一定是讓彼此變得更好的。起碼彼此之間是這麼覺得的。
因此,更重要的啟示來啦!
其實你不必等到愛情來敲門才接納自己,你可以從一開始就完全接納自己,如此一來,在感情裡你會更從容,也更有辨識力,原因很簡單——沒有這份愛情,我自己一個人本來就很棒;這份愛情來了,如果是好的愛情,那麼只會讓我更棒;如果不是好的愛情,當然我的身心狀況會不如以前,那我可以選擇及時止血,丟掉不合適的感情也沒什麼包袱,因為你有自信離得開,而不是患得患失。
先喜歡自己,才更有能力去喜歡別人。
如果做不到喜歡自己,甚至對自己心懷芥蒂,那麼你對別人的喜歡,也很難說純粹,甚至可能是一種病態的喜歡。
愛情裡不需要“捨己為人”。
一個不會愛自己的人,我也不大相信他(她)能好好愛別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