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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早就聽過一段話:誰講理誰就輸了。和父母講理是不想孝了,和愛人講理是不想過了,和朋友講理是不想處了,和領導講理是不想混了。

由此,產生一些感想:生活中要多講愛,少講理;要多講容,少爭理。理不是不能講,而是要講場合,分物件,看事情,論態度,重效果。

往往我們在講理時,進入一個誤區,總認為自己是對的,對方是錯的。所以,總是力圖透過講理來證明這個結果。

往往我們在講理時,總是對事情不滿,而帶有情緒。因為情緒激動,因為態度刺激到對方,許多時候,講,就變成了爭。爭,沒有一點好處。即使你贏了理,也就丟棄了情和義,緣和愛。

往往我們在講理時,總是重視自我的感覺,而忽略了講理的態度、過程、方法、時機和效果,忽略了對方的感受。所以,理講得越多,產生的負面作用越大。

通常來講,理都是講給別人聽的。如果你是老師,如果你是領導,如果你是靠嘴皮吃飯的主持人、調解員、培訓師。與人講理,那是你的職責所在,那是你的職業習慣。

倘若你是為了幫助別人,引導啟發式的講,化龍點睛式的講,循循善誘般地講,細雨柔風般地講,可能更容易讓人欣然接受,可能更容易讓人心懷感念。

倘若你是出於為自我考慮,理講得越多,越令對方心生厭煩,越讓他人思想牴觸,越使雙方的感情距離拉大。

有些人,講理只講有利於自己的理,既缺乏客觀性,又缺乏真誠感。看似在講理,恰是不講理的表現。

有些事,根本不用講理。誰也不是孩子,誰也不是傻子,誰也不是木頭。與明白人不用講理,與糊塗蛋也講不清理,與陌生人也講不著理。講理是自卑的一種心態,是愚蠢的一種行為,是無能的一種反映。

而在家庭裡,尤其是夫妻間,面對一些具體矛盾和問題,動不動就拿理說事,不是彼此不懂理,要麼是理解包容不夠,習慣苛責對方;要麼是總想強勢壓人,無理攪三分;要麼是日久情淡了,失去耐心和溫柔了。家是講愛的地方,不是講理的場所。

理,指的是道理。道理道理,首先是道,其次才是理。沒有換位思考的格局,沒有嚴於律己的覺悟,沒有理解包容的胸懷,沒有善良自愛的人品。理,就是歪理,就是邪說。

總之。有道不在說,有理不在言。常講理,情就淡了,義就沒了,緣就到頭了,愛就無存了。講理讓人變得生分,讓人變得無常。無數事實說明:論理的夫妻,都散了;爭理的朋友,都掰了;講愛的家庭,才和諧幸福;講情的朋友,才處得長久。說一萬句理,不如做一件有情的事。人與人之間,情和義,緣和愛,永遠勝過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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