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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大學的時候,朋友總是調侃我,是不是想退出紅塵,從此不問感情事?

理由無非就是我大學一心讀書,流連於各種活動和比賽,朋友無數次說給我介紹物件都被我用各種理由搪塞過去了。

在很多朋友眼裡,我就是個又高冷還有些傲嬌的人。

但其實不是,我也希望有個人可以以我舒服的方式來愛我,但在此之前,絕不將就而已。

我喜歡夜跑他可以陪著我,我喜歡看恐怖片他也可以陪著我,我撒嬌生氣的時候不喜歡說話;他不會和我鬥氣不理我,我想去做一些事情的時候他可以一直在我身邊。

朋友說我要求真多,但那些所謂的要求只是再沒有遇見一個一眼對的人的標準而已,而當我遇見那個人的時候,這些標準就通通不存在了。

我想,大概我已經遇上那個人了,就是那一瞬間的感覺。

在千萬人之中遇見,於千萬年之間相逢,沒有早一步,也沒有晚一步,只是剛巧趕上了。

二。

朋友總是擔心的說:“你要讓他見過你素面朝天,蓬頭垢面,也要見過你因為情緒壓抑的崩潰大哭的時候。見過你最糟糕的樣子還願意陪著你的,他才可以陪你度過一些高光的時刻,見證你身上發著光的樣子。”

我說,“在他面前,我可以很好的做自己,卸下防備,不必假裝。”

是啊,跟那個感覺對的人在一起,你做什麼都覺得合拍,舒適,自在。

我一直都知道,過去和未來都會遇見很多人,但只有眼前的這個人,你想抓的緊緊的,不想鬆手了。

突然想到《簡愛》裡的一段話:

“我無法控制自己的眼睛,忍不住要去看他,就像口乾舌燥的人明知水裡有毒卻還要喝一樣。我本來無意去愛他,我也曾努力的掐掉愛的萌芽,但當我又見到他時,心底的愛又復活了。”

也許,這就是愛情吧。

這種感覺,就像岸上的魚突然有了水,縱使生活很苦,但你找到了一點甜。

遇見那個人,就是日日夜夜要跟他在一起,情緒也隨著他起起伏伏,再好的事物也與自己無關,即便內心不斷地提醒自己要清醒,不要陷得太深,但還是忍不住去要去愛,想要去靠近他。

三。

八月長安曾寫過,愛情的意義本就是兩個人在一起,扭轉命運的手腕,我們在一起,就是最好的。

我覺得這句話只說對了一半,在我所期待的愛情裡面,是1+1大於2的關係,彼此兩個人不僅因為有對方變得幸福,更重要的是因為在一起,我們甘願變得更好。

就像《最好的我們》裡的耿耿,她為了和餘淮一起考到北京,每次排名都倒數的她硬是透過自己的努力實現了逆襲。

因為心裡有一個願望,所以他在的地方就是自己努力的方向。即使被人嘲笑,被命運捉弄,但有他在,那就是最好的未來。

四。

知乎上有一個問題是,戀人之間最好的狀態是怎樣的?

有一個回答戳中了我:“其實每一段好的關係都是這樣,你相信自己變得更好,而不是緊張地懷疑自己是否很糟糕。”

我想,我們之間就是這樣吧。

在沒有遇見你之前,我大概是一個很內向的人,這種內向並非是性格上的缺陷,僅僅只是不太願意讓別人看到自己。

我很少以一個主人公的身份去講述自己的故事,那些被我藏在故事裡面的情緒很少被人知道,你不一樣,你是懂我的,你知道我不不開心,你知道我那些說沒事的情緒。

你說我總是在很多人面前表現一副堅定且無所不能的樣子,好像沒有自己搞不定的事,但是在你面前,我可以沒有顧慮的告訴你我的焦慮,難過和不安。

就像王小波說的:“我把我的整個靈魂都給你,連同它的怪癖,耍小脾氣,忽明忽暗,一千百百種壞毛病。它真討厭,只有一點好,愛你。”

在這個速食愛情的時代裡,我想成為一個怪人,從一而終。

我喜歡你,甚於昨日,略匱明朝。

最後,想說一句話:

我以為我看夠了陽光,它氾濫得多廉價而尋常,直到與你人海相望,才知我從未曾真的見過陽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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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評論
  • 女子結婚三年被打四次,丈夫一次比一次狠,這次更是骨裂三根
  • 你陪我一程,我念你一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