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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習俗正月初五,年就算過完了,初六一切都要恢復正常了,是各行各業開業大吉的日子,也是人們往外走的日子。俗話說三六九往外走。依據國家法定節日規定,初七都要正式上班了,這意味著不僅是習俗還是法定,年都結束了,年不管過得怎麼樣,都要“翻篇”了,該幹什麼幹什麼就是了,與年無關了。

事實上可不是這樣,昨天第一個工作日,很多人見面後是例行的寒暄“過年好”。之後,特別是在相對集中的地方,人員稍微密集的地方,也不一定都是人多的地方,兩人以上的地方吧,就開始交流“過年經驗”,聊起八卦,有說有笑,顯得很輕鬆,剛過完節嗎,畢竟一個星期沒見面了,無可厚非。

不過,也不全是這樣。昨天,在地鐵站裡就聽到兩位女士,談論七大姑八大姨給孩子紅包的事,什麼“姥姥比奶奶給的多,姑姑比嬸子給的多”,什麼“今年虧多了,我發出去三四千,孩子才收回來不到兩千”,什麼“孩他大爺不講究,一分錢沒給孩子”,有位女士越說越激動越來氣,以後自己也不先發了,先發不合適。

不就是孩子紅包的幾個錢,至於這樣大驚小怪的嗎?難道過年就為孩子能收到幾個紅包,顯然是否定的。過年為的是喜慶、熱鬧、團圓,以前為改變生活,現在不需要這個了,一定程度上還是放鬆休息等。為孩子這點紅包的事爭來爭去,豈不讓年變味了嗎?

再說,長輩給孩子紅包也不是“規定動作”,更沒有統一標準,言外之意是可給可不給,給多少都是自願的事,這還有什麼挑理的,還拿到公共場合去說去講,有多大意思。況且年都過去了,還為這點事生氣上火值得嗎?就這點事,說起來沒完沒了,過了三站都沒講完。

要說的是,年都過去了,沒必要再為這點事糾結了,沒有意義。過年不就是要辭舊迎新嗎,舊的該辭去的都辭去吧,全力迎接新的吧,開足馬力,做好新的工作,幹好新的事業,準備好孩子開學,讓孩子學習好。幹好自己的事,讓自己有個好心情,天天樂樂呵呵地上班工作多好啊,何必總是扯那些閒事呢,多鬧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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