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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時是2001年三月底,他輾轉了一個學校的名單,終於找到了我。我是個顯得羞澀的學生,並不懂得人情世故。日後他說:見你的第一面就非常有好感:清高,脫俗,單純。而我對他僅有的感覺便是尊敬,他是個在他的領域裡還算個有地位的人。

畢業後,我便到了另一個城市工作。

工作後的第三天,就收到了他的第一封信,言語簡單,仍如之前的交往,客客氣氣,卻不乏熱情。最後寫了這樣一句話:自己不懂思念,就不懂別人的思念了嗎?

我心歡喜,只是還是尊敬,客客氣氣地回了封。

我們的書信隨後就多了起來,幾乎每星期一封。(持續了一年半的時間,直到我辭職重又回到同一城市工作,那是後話。)同樣是凡塵男女,不知不覺,言語之間轉至親切、熱烈、纏綿。

他的字小而稠,密密匝匝,一如樹上細小的葉子。他的語言也是美的,是他自己,並不華麗,樸實而厚重,落到心裡會敲出重重聲音的那種。我的心便一日日被這種密密匝匝填滿,生活裡便僅剩了他。是啊,在二十幾年的生命裡,有哪個男子如此慎密,如此關心,如此在乎,如此熱烈的思念著你?

記得有一次,我擔心他的感情是騙局,他立馬憤怒的回了封“信”,滿滿的兩頁,前後僅兩句話:XXX不是騙子!XXX不是騙子!......XXX怎麼會是一個騙子?

我的心被震驚,被羞愧。

他說過:他寫文章最討厭用感嘆號,他覺得感嘆號最俗。他是一個如此清高,自尊的人,他用這樣強烈的感嘆語氣防衛他的感情,不被他痴心愛著的人去玷汙。

而我漸漸也開始從他地行動中肯定他地感情。

他有一段時間,幾乎每個週末都會乘幾百裡的車去看我。有時會給我個驚喜,等我下班走到廠門口,他似乎突然就飛到了我面前。然後僅僅在一起吃頓午飯,匆匆忙忙的就又乘車走了。隔得時間長了,會抱著我喜極而泣,攢得難以呼吸,甚至不撇開人的一陣狂吻。他高興時,在我面前是個孩子,吹口哨,手舞足蹈。傷心難過時,會在電話裡放聲大哭(有一次竟因我的一個簡訊,控制不住,當著同屋同事的面,失聲痛哭,惹的他同事驚惶而起)。

請記住,一個男人在你面前,脫掉一切世俗的偽裝,放聲大哭,你的內心湧出的是莊嚴是驕傲,沒有嘲笑,你是他最信賴的女人。

我收到他的信,會在豔陽下的路上,邊走邊讀,咧著嘴巴禁不住笑。回到宿舍,躲進被窩,再仔細地讀,讀到快會背了為止。

我當然也會認認真真地回信,語言是從心裡蹦出來的,不需要有所構思,有所顧及。那時有一段時間上夜班,我喜歡在四周只有機器聲時,在凜冽的清晨,在他也熟睡時,鋪開信紙,靜靜地寫信,似乎在和夢中的他對話。

跑郵局的次數多了,工作人員會開個玩笑:電話多方便啊,怎麼不打電話呢。我淺淺地笑,不置可否。

信寄出的開始,便是期盼回信的開始。到最後,不知是誰先誰後了。

那一年半,是我人生中最胖的日子。

END

作者簡介

這裡不說大道理,不追熱點,不闊論政治,只是一隻坐井之蛙,或冷或暖地記些井旁邊的事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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