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會時間定在下午3:30,原因是我要睡個美容覺。
本小姐始終認為,再好的護膚品也抵不過一場充足的睡眠。
中午的午餐是在“餓了麼”上解決的。
小炒肉、水煮菜心、紫菜蛋花湯,配上一碗白米飯,一共35元,吃得飽飽的。
這家餐廳的小炒肉真心不錯,下次有空一定要去堂食,新鮮起鍋,味道肯定更好。
忘了告訴大家,姑娘我是湘妹子,自小無辣不歡,小炒肉是我的至愛,就算來到以飲食清淡著稱的廣東8年,口味也沒有變過。
1點準時上床,一陣好睡,無夢。
2:30鬧鐘響了。
若不是這該死的鬧鐘,我至少還可以睡上一個鍾。
想起3:30那個不靠譜的約會,我還是勉為其難地起床了。
我提醒自己:你已經快一年沒有約過會了,哪怕這次會面的物件既不是男友,也不是網友,只是一個租客,也應該引起重視。
30歲的老姑娘,每一次與男人約會都來之不易。
我發現自己最近好像有點犯“花痴”了,總是不由自主地想起那些該死的男人,可能是枯寂了快一年讓自己春心萌動。
我覺得下次應該找個廟宇清修一下,修身養性。
當然,這個寒假肯定不行。由於疫情防控,去哪裡都不方便,還是等暑假再安排吧!
我開啟衣櫃,隨手拿起一套運動休閒裝。
平時節假日,我都是以休閒裝示人,這樣就可以穿上波鞋,走再遠的路逛再長時間的街都不覺得累。
我的衣櫃裡最多的就是休閒裝和職業套裝,誰讓我為人師表呢?
我將休閒裝在身上比劃一下,覺得不太合適,顯得對對方不夠尊重。我可是出自書香門第,父母都是執教30多年的人民教師,可不想被人說成沒教養。
穿職業裝?那更是笑話,又不是去上班。
幸虧去年雙十一在網上搶了一條長裙,雖然是秋裝,但這幾天氣溫回升,室外溫度有20來度,穿著剛剛合適。
要化妝嗎?我猶豫著。
最讓我引以為傲的不是我的身材、瓜子臉,是我嬌嫩白皙的肌膚。
別以為30歲的女人就一定有多老,我一直認為自己還年輕,有眼角為證,可能要用上放大鏡才能找到細紋。
平時我都是以素顏示人。
這是自信。
我還是決定要化妝,而且要化濃妝。
他不是希望租個書卷味濃一點的女友嗎?如果看到我濃妝豔抹,肯定會覺得我庸俗市儈,這筆買賣自然談不成了。
我還是覺得,身為一名自尊自重的女孩,出租自己不僅有點輕賤加不靠譜,更像是真心話大冒險!
塗臉、描眉、抹唇、戴上假睫毛,用髮膠將前幾天拉直的頭髮弄得微微卷起。好久沒這麼捯飭自己,感覺比上班還累。
我對鏡上下打量,鏡中人很陌生,活脫脫一個酒吧賣酒女郎(我沒有歧視賣酒女郎的意思)。
管他呢!他還不是我的僱主,他要看不過眼,大不了不看,扭頭走人就是。
不過這一頓打扮,足足花去了我55分鐘時間。離約會還有5分鐘,我得儘快出門。
守時也是我的優點之一。
但臨出門的時候,我又猶豫了一會,是為了穿什麼鞋子猶豫。
思慮再三,我選了兩年前買的一雙中幫高跟黑色皮鞋。
它的鞋跟足足有12釐米,搭配我168的身高,180的美女絕對可以稱得上是氣勢逼人,非要把他嚇得落荒而逃不可。我暗自竊笑。
出門的時候已經是3:30。我只能在心裡說了一聲抱歉!姑奶奶確實沒有遲到的習慣,都是為他打扮才耽誤了時間。如果要追究責任,他也應該負主要責任不是。
往常從公寓到星巴克,10分鐘足矣,但這次卻花了我20分鐘。
可能是好久沒穿那麼高的高跟鞋,讓我幾乎不會走路,只感到足底生疼。路上不小心踩到一顆小石子,險些讓我摔倒,差點出了大丑。
都怪那該死的前任,自己先天不足,發育不良,身高不到1米8,連帶著看不慣我穿高跟鞋。
我暗暗發誓,以後凡是看不慣我穿高跟鞋的男人,一概掃進垃圾桶。
星巴克總算在望,我忍不住長吁了一口氣。
看到他的資訊,我覺得好搞笑,35歲的老男人還“坐檯”?還是回家做飯比較合適。
我推開玻璃大門,目光徑直向8號臺投去。只見一個男人背對著站著,眼睛看著窗外。
我目測了一下,身高至少180以上,達標。
身穿韓版修身西服,將他的寬肩、窄腰、翹臀展現得淋漓盡致。
單憑這個背影,我可以給他打90分。
很多男人評價女人,說看背影是天使,看面孔是“恐龍”。但很多男人其實也是前後不一致的,看背影是男神,看五官就變成“青蛙”。
我暗自腹誹,但人還是不自覺地朝8號臺走去。
可能是我高跟鞋敲擊地面的“咔咔”聲驚動了他,他轉過頭看了我一眼。
我只覺得一陣胸悶氣短,頭暈目眩。
他是來戲弄我的嗎?尋我開心的嗎?
他哪裡是什麼“租客”?整個一個韓國男星張東健再現。一樣的深邃又略帶憂鬱滄桑的眼神,挺直的鼻樑,飽滿性感的嘴唇。
我強迫自己安定下心神,定睛一看,不是“張東健”。我忍不住輕撥出一口氣,右手不由自主地拍拍自己的小心臟。嚇死寶寶了!
他嘴角勾起的時候,兩頰露出兩個淺淺的酒窩,讓那張成熟男人的臉上透出一絲頑皮和玩世不恭。
我顧不上失態,整整直視他三秒,他也在與我隔空對視。
我承認,哪怕已經是“齊天大聖”,自己還是一個“顏控”。
我明知道前任男友是個渣男,戀愛期間劈腿了很多次,但還是一次次原諒了他,因為我實在捨不得他那副好皮囊。直到他劈腿我的閨蜜後,我才狠下心來與他一刀兩斷。
面對男神,我向來沒什麼抵抗力。何況是面對“張東健”這樣的男神,我感覺自己立刻、馬上就要淪陷了。
有那麼一瞬,我覺得如果他這時候上來拉著我的手,對我說“跟我走吧”,我會毫不猶豫地跟他走。
我知道,自己的“花痴病”犯了。
還好,幾十年的家教告訴我,做女人一定要矜持。我終於回過神來,再看看自己一身裝扮,立馬用雙手捂住臉,急匆匆向洗手間衝去。我知道,自己終歸還是丟人了。
進洗手間的第一件事就是卸妝。
一個女孩出門,隨身攜帶的化妝品都是用來補妝的,不可能還帶上卸妝液。
我只能用溼紙巾就自來水,不斷擦拭臉上化妝的痕跡。原來我在這張臉上費了多大勁,現在就要耗去多少功夫。
整整15分鐘,我才徹底將臉上清理乾淨。
我對著鏡子仔細打量,再三確認裡面是那個熟悉、素面朝天、天生麗質的自己後,才拿起小手包走出洗手間。
多虧有了這15分鐘卸妝的時間,我的小心臟終於恢復了正常跳動。
走出洗手間後,我往8號臺看去。他還在在“坐檯”,只是可以看得出來,整個人有點焦躁不安。
我故作淡定地朝他走去,主動伸出右手說:“你好,我是應租女郎”。
開口的一瞬間,我發現自己的嘴巴又禿嚕了,差點說成是“應召女郎”。
該死!我覺得自己今天真的是昏了頭,完全不符合我一貫知性、成熟大女的形象。
我連忙用手捂住自己的櫻桃小嘴,只感覺小心臟又開始“砰砰”加速跳動。
還好,他好像沒有發現我的口誤,見到我之後立馬起身,並伸出右手很有紳士風度地輕握我的小手。
整個握手過程應該持續不到一秒,但好像有一股電流瞬間流遍全身,我的半邊身子都有點麻痺。
我的臉頰僵硬,但還是盡最大可能保持笑容……(未完待續)#愛情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