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亮和韓梅梅談戀愛已經談了三年了!在一起同居也兩年半了,已經到了談婚論嫁的時候。
之前說好男方出錢,買個130平的房子。
車子已經買好了,10萬以上的。
彩禮錢5萬,事情都已經辦妥。
王亮就問:“那之前說好的,就是多少錢就是多少錢,你為什麼在馬上要結婚前臨時漲價啊?第一
個是我,怎麼跟我的父母去交代?第二個你這臨時漲價,你讓我上哪兒去?給你準備這麼多錢,馬
上明天就要結婚你這不是敲詐嗎!”
韓梅梅:“說,哎呀!老公啊,這個是家裡邊兒商議的,我也沒辦法做主,你既然跟我在一起這麼多,我們都要談婚論嫁,都要結婚了,咱就不要差幾萬塊錢。你對我的感情有多深,我這人還不值這幾萬塊錢嗎?”
王亮說的很明:“白車已經買好了十幾萬的車也不差,房子130平全款。已經掏空了男方家的所有的積蓄了,你再臨時漲價這幾萬塊錢。明天就要結婚,是不是我要是不給你的彩禮錢,你就不嫁給我呀。你這什麼意思?”
難道用婚姻和愛情非得用金錢用彩禮去衡量嗎?
女方又說:“老公你不要生氣,這是家裡邊兒決定啊,我再跟家裡人商量商量咱也不要差這點兒錢。我們的婚姻重要啊!你就出吧,忍著,這幾萬塊錢的事。”
男方始終不同意
我覺得非常值得耐人尋味的事。
如果是之前商量好的,哪怕你要了很高的彩禮。
那麼還有談判的餘地,我覺得這是女方的父母要是臨時加碼的話。
對婚後的,女方在男方家地位。
還是在男方家以後的婚姻生活也是很不利的事兒。
未來公婆怎麼對待這種兒媳婦?
能不能信任這種女人?
家裡的財政大權能交給這種媳婦?能信任這種臨時變卦的人嗎?
如果有天,兩口子吵架,這種事不落人話柄?成為兩個人心裡永遠的鴻溝?
奉勸天下有女兒的父母千萬別這麼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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