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開年演講#
我知道喜歡這東西就像丟在海里的玻璃瓶,滿是期待,但少有迴音。我喜歡過很多人,大多是漂亮的面容,還有些有趣的靈魂,再然後,便是相處之後漸漸積累的依賴。
這種意義上而言的喜歡,更像是欣賞,對花也是喜歡,對書籍是,對那些故人也是。
我深知大家點開來看這篇的本意並不是看我寫欣賞,而是看我的喜歡,戀愛意義上的喜歡。
但寫大家喜聞樂見的戀愛之前,我想先寫些前置條件,再寫喜歡,最後可能還寫些關於愛情。
我在很早之前的一篇文章,談審美中寫道:美應該是一種能引起人身心放鬆的愉悅感,而不是加入性元素讓人想佔有和破壞的衝動。
這句話同樣適用於喜歡,喜歡應該是能讓個體感受到這個世界美好的一種積極情緒,而不是仗著喜歡,對喜歡的物件為所欲為。
喜歡是一種積極情緒,是人對這個世界的好奇、敬佩、感嘆、欣賞和一切可能引起的正面情緒的主觀表達,就像小孩子,遇見好吃的,好玩的,總是會吱吱嗚嗚表達喜愛。這是人對美好的樸素看法。
如果愛能做個量化,那上述這種喜歡,便是愛的起點,戀愛的喜歡便是愛的中端,而愛,則是兩者的昇華,是一種世人皆渴,卻總認錯的美好。山峰秋雨、霧漫清晨、晨暉夕照和溫柔婉約、嬌憨可愛、知性優雅同樣喜歡,同樣有趣。
接著便說一般意義上的喜歡,戀愛中的喜歡。現代人愛談喜歡,今天喜歡這個,明天喜歡那個,但實際並不是我們所指的戀愛中的喜歡,更多是一種出於外在的吸引。所言之喜歡,更像是一種包含著慾望的前一階段的喜歡。並不覺得這樣的喜歡有什麼不妥,說是對第一種喜歡的褻瀆,便是上價值了,我雖然習慣站在道德的制高點發表些大言不慚,但這實屬司空見慣。我所介意的是這種喜歡的平淡、普通和廉價,折射的,是一種空虛,無聊,因為我自己也是如此,見一個喜歡一個,好看的,身材好的,有氣質的,可愛的,但實際,我並不喜歡她們中的任何一個,我只是喜歡她們的表面,我並不瞭解其內在,這種喜歡,夾雜著慾望,但並不是愛情。
這裡稍岔開些話題,講喜歡的大忌,迷戀。迷戀就好像碎掉的可樂瓶,雖然可樂是液體,看起來誰都能包容,都能隨順,但可樂中混著玻璃碴子,灌入其他瓶子,也只會劃得對方內心傷痕累累。迷戀的人會把自己的自我邊界消融,會圍繞對方轉,但又不能完全喪失自我,譬如我,還會保留自己的尊嚴,自己的思考,整個人已經是一團融化的蜜糖,等著對方感受自己的甜蜜,但實踐上,還殘存著自己的邊角,就好像夾了生的米飯,難以下嚥。
戀愛這東西,得建立在喜歡的基礎上,但不是所有戀愛都得正果,也不是所有喜歡都能成為愛。
喜歡這玩意很常見,就好像你喜歡樓下地攤30塊的小擺件,但想喜歡過渡為戀愛,最重要的可能是投入,以擺攤做比,你要願意和攤主討價還價,再買回去之後焚香沐浴以示鄭重,那可能便是愛了。
喜歡很常見,但兩個人相互喜歡就比較少了,更稀少的是雙方都願意在這段感情中付出。
感情需要經營,而愛,更看重人品,就好像重重考驗,你可能和幾個人有過感情,但那不是愛,愛總包含雙方的人品,如果你說她/他不愛我了,那一定是你一開始並沒有看透,而不是感情突然變淡了。
什麼是喜歡,什麼是愛?
我只寫了些自己的主觀看法,但實際上我都沒怎麼經歷過,我迷戀,且自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