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好多離了婚或者喪偶的人都選擇以搭夥過日子的形式生活在一起,搭夥過日子是什麼意思呢,就是兩個人生活在一起,但是不領結婚證。這是目前好多人新型的一種生活方式。
剛開始我並不明白為什麼這麼多人選擇這樣的生活方式,兩個單身的人想在一起過日子,正式領結婚證過日子不就行了嗎,想過日子,又不領結婚證,為什麼呢?直到大娘去世5年後,大伯也選擇過上了這樣的生活,我才明白為什麼人們會選擇搭夥過日子。
大伯在大娘去世5年後,厭倦了一個人的生活,看著每天屋裡都是空嘮嘮的,只有自己一個人,就有了再找個老伴的念頭,於是托熟人給他介紹了一個比他小兩歲的阿姨,兩個人見面後覺得還可以,就計劃著結婚,可是事情不是大伯想的那麼順利,大伯的女兒和兒子,還有大伯的姐姐(也是我姑姑)強烈反對。堂哥堂姐認為大伯60多歲了還想結婚,第一是怕左右鄰居笑話,說閒話,第二是他們心裡接受不了大娘的位置被取代,不想有個後媽。我姑姑更是強烈反對,她擔心大伯領了結婚證後,那個阿姨的兒女也有了繼承家產的權利,大伯耳根子軟,受不了阿姨的花言巧語,大伯把家產都給了阿姨的兒女,堂哥堂姐什麼都得不到,到最後大伯有一天不能動了沒人管。這樣的顧慮那個阿姨的兒女同樣有,雙方的親人都不同意兩人結婚。可是大伯態度很堅決,他說兒女都在外地工作,自己才60歲,還有好長的日子要過,不可能一個人冷屋冷炕頭的過著,生病了都沒有人給倒碗水,在家沒個說話的,那天心臟病突發暈過去了都沒人知道,即使子女和我姑姑都和他斷絕關係,他也要找個人一起過日子。堂哥堂姐,還有姑姑,一看拗不過大伯,就想了個折中的辦法,那就是“搭夥過日子”,不領證,只是一起過日子,不涉及雙方家產的問題,事情也就簡單了,兩個人能過就過,不能過就分開,如果將來老人病了,各自由各自的子女負責照顧。就這樣大伯如願的過上了自己想要的日子。
不管多大年齡都是需要陪伴和愛情的,自從大伯和這個阿姨過上日子以後,我發現大伯變了,臉上總是掛著笑容,人也變得勤快精神了,也不總說自己身體不舒服了,堂哥堂姐也省心了很多,還變得愛說愛笑了,和年輕人一樣有了旅遊的愛好,每次旅遊回來,都想著給我們晚輩帶點小禮物。
我覺得不管兩個老人領沒領結婚證,只要不是犯法的,不道德的行為,兩個人單身的人生活在一起開心快樂就好,人生很短暫,開心是一天,不開心也是一天,我們還是選擇在人生有限的時間裡開開心心的過日子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