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婚嫁的問題上,對於二婚男人到底能不能嫁的問題一直都是爭議頗多。有人說:“寧可孤獨終老,也絕不能嫁二婚男人。離婚的男人,大多數不是家暴就是不養家。還不如找個年輕的小夥兒呢。”
也有人說:“凡事無絕對,離婚男人也有被傷害的。只要把戀愛的戰線拉的足夠長,二婚男人到底能不能嫁還是大約能判斷出個一二的。”
杜麗是一個未婚女孩,這兩年一直在跟一個二婚男人談戀愛。這個男人跟前妻共同生育了兩個孩子,離婚的時候一人帶一個。
同事剛給介紹的時候,她有點牴觸,明知道自己是個未婚大姑娘,竟然還給介紹二婚男,且身邊還帶著個孩子,她認為這是同事對自己變相的侮辱。但是,又礙於是自己的部門主管,只能硬著頭皮去應付一下。
見面的時候,那個相親男給杜麗帶了一份見面禮,是一套價格在千元以上的化妝品。
在整個交流的過程中,那個男人始終謙和而不張揚,並且如實跟杜麗介紹了自己的基本情況。總體來講,除了二婚,身邊帶個孩子,經濟條件是相當不錯的,而且也是她喜歡的大高個兒型別。她有點心動了,打算交往試試。
接觸的時間一久,杜麗發現那個男人對自己很大方,她想買什麼從未摳門兒過。而且男人也說了,自己開的工廠,雖說賺錢不是很多,但是富養老婆還是沒什麼大問題的,只要她對自己一心一意,孝敬公婆,視孩子如己出,結婚後完全可以不用再辛苦出去工作,安心當一個全職太太就行。
一直想在城市找一個有車有房的物件的杜麗,遇上這麼合適的結婚物件,她對男人的二婚身份和自己將來的後媽身份妥協了。
可是,最近那個男人突然跟她說,想把另一個孩子也接過來,說是怕兩個孩子分開久了,將來長大會生分。而且前妻有了新的男友後,他很擔心那個男人對自己的孩子不好。
杜麗一下子變得心煩氣躁了,七八歲的孩子,正是淘人的時候,就算是親生的管起來都很讓人抓狂,何況還是一個打不得、罵不得的別人的孩子。一個孩子已經夠她頭大的,如今還想讓她帶兩個孩子。她不知道自己該不該繼續忍下去了?
梓溪的回覆:愛是接納,不是忍受。你在明知對方是二婚且跟前妻育有兩個孩子、他自己身邊還帶著一個孩子的情況下仍然與之建立戀愛關係,這,本應該被看做是“愛屋及烏”的交往,從某種程度上來說,可視為你已經有了當別人孩子後媽的思想準備。
但是,後來在這個男人提出想把另外一個孩子也接回來的時候,你用到了一個“忍”字,開始問“該不該忍下去”?一個“忍”字,把你對待這段戀愛關係的真實目的幾乎和盤托出了水面。
如果你是因為真心愛這個男人而不計較他有過婚史,也可以接受他的身邊還帶一個孩子,那麼,你做為一個未婚女人能做到這一點,至少有一半的人會說你是為了愛情。但那個“忍”字,剛巧說明了你不是,能讓你長久以來一直忽略對方是二婚、還帶一個孩子的原因不是愛,而是這個男人所能提供給你的可利用、可享受資源。
而這個男人之所以在跟你戀愛交往之後想著把另外一個孩子也接到身邊,證明你對他的孩子應該不錯,至少在這個男人的眼裡,他所看到的你與孩子的互動是有愛的,所以才會想著把另外一個也接到身邊,不然他不會生出這種想法。
只是他不知道,其實,你並不是在真心地接受那個孩子的存在,你一直都是在忍受他的孩子存在於你們現在的交往關係中。
忍受一個孩子的存在,對於你來說已經很不容易了,如果他還要讓兩個孩子一起參與到你和他想要建立的戀愛、婚姻關係裡,你發現這一切對你來說有著相當的難度,你做不到了。
但是,利益就擺在那兒,你要享受那份利益,就得以愉快地接納這兩個孩子為前提。因為那個男人說了,他對你提供優越生活條件的前提裡有一條是:對孩子要視如己出,可你卻做不到,做不到拿真心去對待這兩個孩子。
所以你要知道,時間,會讓一切的虛情假意都現出原形。一個男人,能想著把兩個孩子都接到自己身邊,而不是為了自己享受置孩子於不顧,證明這是一個很愛孩子的好父親,這樣的男人,就算你在百般忍受下跟他結婚了。婚後他一旦發現你不是真心對他的孩子,那麼,你,基本上也就是落個前妻的名份。曾經所享受的那些,也不過是生命中的過眼雲煙,只能成為回憶。
愛是接納,不是忍愛。放手吧,你還有大把選擇做親媽的機會。放過自己,放過對方,也放過無辜的孩子。一個後媽,從一開始對孩子就是忍字當頭,孩子想有好日子過?難!做人,自私也得有度,人心向善總是好的。#情感#(圖自網路,圖文無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