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情感>

經典案例

感情破裂原因:性格不合/三觀不合/生活習慣不合

雙方是否已經分居:是

子女情況:無

我方訴求:儘快離婚

爭議焦點:房屋所有權

解決方式:法院調解

調解結果:我方取得房屋所有權,支付對方的折價款數額比當事人自行與對方商談的數額少

婚後柴米油鹽瑣事纏身,二人頻繁爭吵

屈先生和妻子楊女士是經同事介紹相識,二人相識後不久就進入了熱戀期,隨後很快步入婚姻殿堂。

婚後,屈先生為了讓妻子過上好的生活,他四處奔波,在工作的同時,還不忘給妻子足夠的安全感和家的溫馨感,經過努力奮鬥,夫妻二人在北京市通州區透過首付的方式購置了一套房子。

房子的問題解決後,兩人準備迎接新生命,為了給妻子調理身體,工作之餘也能吃好飯,屈先生特地將母親從老家接來北京給妻子做一口熱乎飯。

隨之而來的,平淡的生活和柴米油鹽的瑣事越來越多,婚姻生活也不似戀愛時那樣甜蜜,加之二人的生活習慣差異巨大,屈先生細心,楊女士性格不拘小節,孩子沒有迎來,迎來的是無休止的爭吵。

決定離婚,財產分割爭論不休

2020年6月,雙方就離婚的問題進行了第一次溝通,初步達成一致意見,二人都同意離婚。

二人沒有子女,不涉及孩子撫養的問題,只剩下房屋歸屬問題。屈先生和楊女士都是北京戶口,都需要房屋來安置戶口。

屈先生考慮到楊女士的不容易,將選擇權交給楊女士,無論她選擇房屋所有權還是房屋折價款,屈先生都選擇剩下的一種。

圍繞房屋的問題,二人多次溝通,對帳目都很瞭解,但是楊女士仍然擔心自己的利益受損,仍有後顧之憂,方案也多次更改。

委託元甲,解決房屋折價款問題

久而久之,屈先生認識到私下溝通是溝通不出結果的,最終只是更加消耗時間和感情。屈先生決定找律師處理,經朋友介紹,屈先生來到元甲律師事務所。

元甲婚姻家事律師團隊接受委託後,瞭解案情發展後,發現本案的重點在於楊女士缺乏專業的法律意見作為參考,所以才會多次溝通不順。

婚姻家事團隊周律師和楊女士溝通後,她對房屋所有權和折價款的問題有了初步的認識,但是周律師畢竟是屈先生委託的律師,楊女士並不相信她,和解依然沒有成功。

訴訟法院,最終獲得房屋折價款

和解無效,只能選擇另一種方式——訴訟。訴訟到法院後,周律師多次和法官溝通,本案有調解的基礎,楊女士和周律師已經基本達成了一致意見,只是因為女方不信任她,需要法官從中調解。

法官聽取了周律師的意見,和楊女士溝通後安排了開庭調解,庭審中,周律師再次給楊女士分析了利弊,同時提交了屈先生關於房屋首付款的大量銀行流水記錄,可以看出,房屋首付款大部分都是屈先生借貸得來的,現在仍有部分貸款沒有還清。如果楊女士不同意調解,該部分借貸必然會成為雙方的共同債務。

法官和周律師一起給楊女士分析利弊,最終女方在房屋折價款上做出讓步,雙方達成一致意見,當庭領取了調解書。

11
  • 女子結婚三年被打四次,丈夫一次比一次狠,這次更是骨裂三根
  • 新的一年,而立之年的我,改變了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