樓上人家不聲不響地離婚了,很是出乎大家意料,因為平日看到的總是一副夫妻恩愛,家庭富足的樣子。
夫妻都做生意,男的一直在外市,有好幾年了,逢年過節會回來一段時間。女的在當地,兼顧家中老小,生意更是做得風生水起。知情人閒聊露出底細,女人從開始做生意到現在掙了不下兩百萬,短短的幾年,也算成功了。
有人就問,為什麼女人掙這麼多還會離婚呢?
知情人神秘兮兮的故意壓低聲音,男的全家都不相信她,一直懷疑,所以……
那人嘆口氣又和別人講,過去女的在家無業,全家老小都嫌棄她,瞧不起她,後來她圖爭口氣,開始做生意掙錢,這不,錢掙到了,家裡又不放心她,不許她出外。你想,做生意的人怎麼沒有應酬啊?矛盾多了,就離了。
別人問,你怎麼曉得這麼多的?你是包打聽嗎?
知情人慚愧的笑笑,只說是女方家親戚,便不再多講了。
突然想到女人在社會中真是處於弱勢,雖然近些年女權愈演愈烈,但並不能說明女人和男人真正得到平等了。
尤其是思想認識上,一方越想拼命宣揚自己,另一方就越想拼命打壓。更不要提某些認知的偏差和扭曲,造成的後果與預期是會相差十萬八千里的。
比如現在有人把高價彩禮當作女權得到伸張的條件,其實這真是錯誤的認識。正因為用錢來衡量本該平等的事情,反而讓事情變得不平等,把女性作為有獨立人格的個體架在金錢上考量,這本身就屬於一種變相的歧視,何況把它與婚姻綁架在一起的時候,女性相比較男性而言,就成了被動接受買賣的一方。
再比如就業,女性的生理因素本來就決定了各方面都比男性相對較弱,需要被關照才能體現出真正的平權與重視。然而相反的,各類認識上消減了女性天生的生理因素,過分強調所謂的男女平等就是把女人當作男人看,當作男人用。要不就是兩極分化,或者過於抬高女性權利,認為女人就該特殊,或者否定女性權利,認為女人就是不行,這些都造成了事實上的不平等。
當一種聲音過高,從者眾多,勢必會形成一種浪潮;而當反對聲出現,新的浪潮出現,一浪高過一浪,這就是思想上的鬥爭,社會上的矛盾。
我們所講的和諧社會不僅是人與人個體之間的,更應是男性與女性,思想與思想群體之間的。
當社會中不再一天到晚的把女權掛在嘴邊,也就不會出現男權的反轉,當男權女權都淡化成真正的人權,彼此積極信任,那才是真正
意義上的平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