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我打趣她,是不是準備複合。她有些無奈地把手機扔到一旁,表情苦惱。
“我本來是準備刪好友的,但是分手的時候他說我們都在一個城市裡打拼,也不容易,做不成戀人還可以做朋友,多個朋友多條路。”
“但現在,我後悔了。”
“我不知道他為什麼可以做到如此若無其事,但我真的身心備受摧殘。”
但卻又很清楚,兩個人已經回不去了。如此反覆的折磨,一邊想著他這麼做是不是還愛著我,一邊又要強迫自己不要多想,不能重蹈覆轍,實在不是什麼好的體驗。
情感的轉變是不可逆的,由友情變成愛情很簡單,但愛情,卻是永遠也變不成友情了。
因為已經變質了。
02
關於這個問題,知乎上有個高贊是這樣說的:
“世界上最討厭的兩種人就是,前任的現任和現任的前任。一段感情如果結束了就請務必為它畫上圓滿的句號,這是尊重,只要分了手,他就是毫無交集的陌生人。”
“而你心裡放不下的前任,永遠是對下一段感情的傷害。”
和玲玲的前男友不同,朋友麥子在和男友分手的時候,主動要求兩個人繼續做朋友,因為她還放不下。
她不想離開那個人,那個她愛了很久的人。所以她選擇了另一種方式去繼續這份感情,當時她想的很偉大,對方還愛不愛自己不重要,只要自己可以繼續關心他,偶爾一起吃頓飯就好。
男人看她堅持,也就同意了。事實上,麥子也確實成功了。旅遊的時候會主動給他帶禮物,遇到什麼開心的事情也會和他分享,儘管有時候那個人的態度很冷淡,真的如同一個不熟的朋友一樣,她也無所謂。
她想,他總有一天會回心轉意,覺得他們還是最合適的。
原來,從分手的那一刻起,他們就已經結束了。所謂分手後的朋友,只不過是她一個人的獨角戲。
以為用朋友的身份就可以光明正大的愛一個人,但結果不過是感動了自己,又順便扎自己一刀。朋友的身份並不能改變什麼,真正愛過的人,又怎麼可能若無其事的做著朋友。
分手後能做朋友的只有兩種人,從未愛過和單方面深愛。
03
有人說,放下一段感情最好的方式就是新歡和時間,如果沒有,那是因為時間不夠久,舊愛不夠好。
但我覺得,其實還有第三種方式,就是永遠不和前任聯絡,甚至連面都不要見一次。
分手固然很痛苦,但當你太久不和一個人聯絡,太久看不到一個人的時候,對TA的記憶會逐漸淡漠,以至於到後來你真的會很少想起TA。
因為太忙了,你每天要忙著擠地鐵,忙著處理工作,忙著應付上司,人的腦容量是有限的,當它被眼前的事物塞滿的時候,自然就記不起從前的事,和“遠方”的事。
我也曾見過有人用朋友的身份去愛著一個人,但當那層窗戶紙捅破的時候,就意味著再也回不去了。
做朋友需要三觀一致,興趣相投;做戀人同樣需要三觀一致,相互喜歡。
而當友情摻雜著愛情的成分以後,就不再那麼純粹了。你分不清你對對方的關心究竟是友情還是愛情,你也分不清你的想念究竟是友情還是愛情。
到最後,你不是多了一個朋友,而是多了一個糾纏不清的前任,和一份連你自己都弄不清楚的混合情感。
就像我曾在書裡看過的一句話,“終有一天你會明白,原來失去比擁有更踏實。再喜歡也不要舊情復燃,舊情復燃的結果就是重蹈覆轍。”
“愛過,願各自安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