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一位讀者跟我訴說了他的苦衷:他結婚五年了,孩子三歲,從月子裡開始鬧彆扭,兩個人開始分房,到現在除了為了錢爭吵,兩個人一句話不說,連過年都是各回各家過的。
當我問到他們婚前感情情況時,他說了一個很值得我們思考的問題。
他說他婚前談過幾次戀愛,有兩個女生,都到了談婚論嫁的地步,但是最後都分手了。原因是一個要求首付一套房子,兩個人還房貸,但是他婚前有一套小房。這個女孩子是他的最愛,但是他不願意妥協。
第二個女孩子,按他的話就是小情小調,鬧彆扭就要他哄,雖然很喜歡她,但是覺得不適合過日子。
然後碰到了現任妻子,什麼要求沒有,不要房子不要車,甚至婚前都沒吃過幾次飯,發生了兩次關係,也不太親密。但是僅僅接觸了半年,就結婚了。第一,他三十好幾了,家裡著急。第二,他覺得這個女的適合過日子,什麼要求也沒有。
但是婚後,他老婆就變了。懷孕就開始要求把婚前的房子賣了買大房子,還必須加她的名字。沒同意,月子裡,鬧開了,丈母孃和媳婦,兩個人一個哭一個罵,大半夜不讓他睡覺。把全家鬧的雞犬不寧,父母都鬧住院了,只能同意她的要求,自此倆人徹底決裂。
這位男士這種擇偶觀念是不是出現偏頗?和他一起還貸款的最愛不要,覺得市儈。跟他撒嬌要愛情的也不要,覺得矯情。最後選擇一個沒有任何要求,也沒有感情的人過日子。
類似這樣的婚姻,我遇到很多,男人們情何以堪?其實他們並不真正的理解婚姻。他們普遍覺得婚姻就是別人都結婚他也結婚,找個合適的要求少的湊合過日子。
說到底,有兩種人,跟你要錢的,你才知道她的底線;跟你要愛的,你才能和她談錢呀。
婚姻就是錢和愛的結合體,相互依存,缺一不可。沒有經濟基礎就不會有長久的愛,光有經濟基礎沒有愛也不會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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