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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是人,都會跟周圍環境發生關係。人與環境中的其他人,會產生或親或疏、或合作或排斥的關係。人際關係的主要落點,並不在於環境,主要在於人。
從社會學以及心理學角度來看,人際關係指的是:人與人在交往過程中,逐漸結成的心理關係,以及心理上的距離。
一段關係中,交往雙方在個性、態度、情感等方面可能融洽,也可能不融洽;可能相互吸引也可能相互排斥,這些關聯必然會導致雙方關係或親密,或疏遠。
所以,整體而言,人際關係通常包括了三個方面:
認識階段(相互認識、相互瞭解)動作情形(交往中的舉止、動作)情感程度(積極情緒或消極情緒、愛或恨、喜歡或不喜歡)這三方面中,情感是人際關係的核心。
也就是說,一旦人們開始交往(接觸、交流、溝通、公事、戀愛、友情、合作等),一段關係就產生了,並且,一段人際關係反映的,往往是交往雙方各自的需要。
當交往雙方互相滿足了對方需要時, 就很容易發展出一段親密的人際關係;反之, 就容易造成雙方人際關係的破裂或反面。
而且,如果注意觀察就會發現:通常,在較為正式的組織關係中,行為(動作情形)是調節一段人際關係的主導因素;而在非正式的組織關係中,則是情感因素在起決定性調節作用。
所以,回顧一下自己周邊的人際關係,我們會看到:有些關係自然而然的,就發展出了良好狀態;有些關係卻從一開始,就為自己帶來麻煩和不愉快。
矛盾、爭執、對攻、勢不兩立……
當人際關係發展到這種階段後,我們應該怎樣應對才能最大限度地保護自己呢?
如何處理一段糟糕的人際關係?
社會心理學家舒茲認為,每一個社會人都需要其他人,因而每一個人都有人際關係需求。而這些需求可以分為三類:
(1)希望與人結交、想跟人建立並維持和諧關係的需求(社交)
(2)在權力基礎上與他人建立並維持良好關係的“控制”需求(控制慾)
(3)希望與他人建立並維持良好關係的情感需求(愛情)
鑑於以上三種心理需求,人際關係又被區分為主動和被動型,並由此延伸出六種基本人際關係傾向:
包容性——主動與他人來往被動型——期待他人接納支配型——支配、 控制他人被動型——期待別人引導感情主動型——對他人表示親密感情被動型——期待別人對自己表示親密人際關係的建立與發展過程,實際上是一個情感由淺入深的過程。在這個過程中,交往雙方都是透過自我暴露的方式,來增加彼此的接納與信任感的。
自我暴露水平越高,越表明人際關係交往越深;反之,則人際關係交往程度就越淺顯。
所以,如果日常生活中的你,是一個容易被人際關係困擾的人,想要處理好人際關係,讓自己愉快而不勞累,那麼首先要做的,就是在內心釐清自己的性格特徵,然後有針對性的自我暴露。
對於不擅長人際交往的人來說,以下幾種方式值得嘗試。
第一、 堅持真誠原則(真誠、誠實、理解、忠誠、真實、可信)
想與他人保持良好的交往,真誠是最需要的品質和交往方式。一個人一旦真誠,就會使人們對於你的行為有明確的預見性,因而更容易與你建立起安全感和信任感。不真誠或欺騙,則會使人對你產生防範心理。
第二、 堅持互動原則
人際關係的基礎,是人與人之間的重視與支援。在人際交往當中,無論是喜歡與厭惡,還是接近與疏遠,都是相互的。喜歡我們的人,我們不會去討厭他們;主動與我們親近表示友好的人,我們也會報之以熱情和主動。
第三、 堅持自我價值保護原則
自我價值是個體對自身價值的意識與評價。
從心理學角度而言 ,自我價值是一種心理活動,它是對自我的一種支援和保護,目的在於防止自我價值受到外界或他人的惡意貶低或否定。
在這裡要明確的是,人的自我價值不是自己確定的,而是透過外界和他人的評價確立的。因此,個體一般會對他人及外界的評價非常敏感。
由於每個人的潛意識或內心深處,都渴望得到外界或他人最為真誠的讚美與肯定。
所以,凡是肯定自我價值的人,我們通常會認同並接納他,並反過來給予對方相應的肯定與支援;而對於那些否定自我價值的人或環境,我們就會選擇疏離。
此外,如果我們與否定自己的人交往,則自我價值保護心理就會被悄悄啟用,進而莫名對對方產生敵意,或更容易產生矛盾、爭執、對立。
第四、堅持情境控制原則
毫無疑問,人和人的關係,脫離不了環境的塑造。
當人們在不同環境、情境之下相遇,人際交往雙方都會對新情境有一個適應過程。
不要小看這個適應過程,適應本身,就是人際關係主體逐漸對情境進行控制的過程。並且,我們所說的“情境”可不單指環境,它包含的是人際交往雙方的內容、方式、心理控制等諸多方面。
如果情境不明確,或不能很好地把握情境,就會引發個體強烈的焦慮,個體就會處於高度緊張的自我防衛狀態,而這種緊張防衛狀態,通常會促使人們傾向於逃避,而非面對,更不要說大膽發揮了。
比如,一個人到了新公司、新崗位,由於對新環境缺乏瞭解,會導致他在相當長的時間裡,都處於高度緊張的自我防衛狀態。而正是這種自我防衛狀態,反而會促使他與周圍的同事保持禮貌而安全的人際關係距離和心理距離。
所以,在人際交往中,雙方對交往情境都必須有所控制。任何一方無視他人的意願、需要和心理感受,都會使交往和人際關係產生障礙,從而產生矛盾或爭吵。
發生了矛盾、爭執該怎麼辦呢?就地認輸?還是大膽反擊?職場上有些人膽小怕事,一看對方生氣或不滿意了,就不敢表達自己的態度和主張了,經常讓人覺得他/她軟糯、無主見、好欺負。但事實上,職場人際交往中的這種軟弱退讓,從來都換不回太平安穩。
想要不被人欺負,就必須要有策略的強硬和預警。
從一開始的交往中就給對方設定情境原則:尊重自我的價值觀、尊重個體特性、尊重彼此交往的方式,一旦有所逾越要立刻警告或者反擊,堅決不給對方個得寸進尺的機會。
這種人格態度上的強硬,不是毫無道理的逞強或壓倒對方,而是有理有據地為自己劃定安全距離和範圍,防止對方無下限的進犯。
而在這種強硬之前,我們在人際交往中最應該記住和防範的,就是因為利益而委屈自我。
你能為利益和自我需求的滿足委屈到什麼程度,往往決定了你在與他人交往過程中,對自我的維護或保護程度。
請記住,人際關係並不複雜,矛盾、爭執也的確是常態,但如果我們在內心深處對自己的性格、需求、自我價值有一個明確的認知,那麼就能在複雜人際環境中,有的放矢地規避自己的缺點,施展自己的魅力,或有針對性地進行自我暴露,從而既滿足自我需求,又營建其良好的人際關係。
一句話,清晰的自我認知,才是決定你人際關係順暢與否的本質。
- The End -
作者 | 湯靡達
編輯 | 一粒米
參考資料:[1] Nkwcomb, T. M. The varieties of interpersonal at- traction, In D. Cartwrighl & A. Zander (Eds.), Group dynamics. (2nd cd.) Evanston: Row, Peterson, 1960.
[2] Carbery, J., & Buhrmester, D. (1998). Friendship and need fulfillment during three phases of young adulthood. Journal of Social and Personal Relationships, 15(3), 393–4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