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來說說我的故事吧!我孃家媽媽生了我和妹妹兩個女兒,我是長女,自然而然地就要留在家裡招上門女婿,這對我來說並不公平但是我從小就被教育要留在家裡傳宗接代的,所以我覺的壓力非常大,人也有點叛逆,心裡一直想找個外地的,跑掉就算了,2003年我初中畢業後去打工,在東莞認識我老公,跟我老公談戀愛三年,有了我女兒,有了我女兒之後我就知道媽媽的不容易,畢竟自己也當媽了,後來我跟老公商量第一個孩子跟我姓,讓老公假裝跟我上門,我老公也同意了,為了讓父母安心,孩子也給我爸媽帶,誰知道我命不好,後面懷了兩次都是宮外孕,沒有孩子生了,慶幸的是我老公一直對我不離不棄,還安慰我說,我們把女兒養好也是一樣的,但是我媽媽有意見了,非要讓我要個兒子,不管是撿的,抱的,反正不管怎樣都要個兒子,還要求我妹妹給我生一個,我妹妹她自己也只生了一個兒子,怎麼可能給我,後來我爸生病也沒了,我媽媽也不願意給我帶孩子,我又沒有家婆,只能自己帶,自己兩夫妻一邊帶孩子一邊上班,雖然辛苦但是很幸福,經過自己的努力在孃家買了房子,又在婆家起了房子,在孃家買房是為了讓媽媽安心,但是現在回家,家裡的長輩總是像以前對我一樣,輸入那種觀念,要讓我女兒留在家裡招上門女婿,我不想我女兒像我一樣不開心,我決定等我媽媽不在了,就回婆婆生活,也算是承諾了老公當初的諾言,大家說,我這樣對嗎?歡迎大家評論和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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