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回想寫點文字,標題起了個沒標題,結果說不能少於五個字,想想也算一句祝福語,就用了網名。
認識一個小姑娘,活潑可愛型的,唯一遺憾就是身高,然後非常喜歡帥哥,後來談了一個小自己幾歲的男朋友,還是最萌身高差那種,偶爾去她單位,她同事我倆聊天,說起這段戀情,讓我看了一下那個當時還是實習生的帥哥,眼神裡都是羨慕,看了一眼他倆的互動,我說,這男孩不會娶她,問我為什麼,我沒回答。然後一直在朋友圈看她的愛情,一起出遊,偶爾製造小驚喜,拍好看的照片,幫已經工作的他做各種小宣傳,都是小女孩的那種甜甜的愛情,然後見家長,一起出遊,這樣過了五年,今天看她朋友圈,說分手了。忽然就想起自己說的話,其實是因為在男生眼裡沒看見愛,包括她每一個朋友圈裡的合影,她的滿眼光和他眼裡的酷,對比鮮明,只是愛的人看不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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