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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很久很久以前,有一個國王。他把他的國家治理的非常好,國家不大,但百姓們豐衣足食,安居樂業,十分幸福。

  國王有三位美麗可愛的小公主,三位小公主們從生下來就具有一種神奇的魔力,當她們哭泣的時候,落下的眼淚會化作一顆顆晶瑩剔透的鑽石,價值連城。

  有一天,國王發覺自己年事已高,自己的國家還沒有人可以託付,公主們也沒人照顧。於是昭告天下:

  “眾所周知,我有三位的公主,她們每個人都擁有舉世無雙的美貌,而且她們的眼淚可以化作昂貴的鑽石,一個月後,我將為她們召集所有的優秀的男人,讓她們挑選自己心儀的丈夫————被選中的人將有機會繼承我的國家和財富!”

  一個月後,國王的城堡裡擠滿了來自世界各地的王子,騎士和富豪之子。一個個都是英俊瀟灑,器宇不凡。 他們自信滿滿地圍在王宮裡,等待著公主們的到來。

  正午的時候,國王帶著他的三位公主們來到宮殿。為了表示對遠道而來的客人的歡迎,大公主在現場為眾人唱了一首歌,嗓音清澈,猶如天籟;二公主在現場為眾人跳了一支舞,步伐輕盈,身段美妙。而最年幼的小公主,對著眾人淺淺的一笑,就躲在國王的身後再也不肯出來。

  國王尷尬地解釋道,請大家不要介意,小公主自從生下來後就沒有說過話,而且很怕生人。

  為了博取公主們的青睞,大家紛紛展示了自己的長處,有的當場寫詩 作畫送給大公主,有的為二公主表演劍法和馬術,有的拿出世間少有的奇珍異寶獻給小公主。

  大公主和二公主都很開心,也漸漸有了自己的決定,只有小公主靜靜地依然躲在國王的身後。

  大公主最後選擇了一個王子,那個英俊的王子對她許諾說,會為她征服全世界,在每座城堡上刻下她的名字;

  二公主最後選擇了富豪之子,那個聰明的男孩對她保證說,他會賺很多錢,為她建立一座世界上最華麗的宮殿,裡面擺滿美麗的奇珍異寶;

  小公主平靜地看著那些人,搖了搖頭。

  正在國王準備宣佈結果時,從人群中走出一個年輕的牧羊人,他徑直走到小公主跟前,在她耳邊說了一句話。

  小公主忽然笑得很燦爛,她毫不猶豫地挽住了牧羊人的手。 就這樣,三個公主都有了自己的伴侶。

  五年過去了...

  大公主的丈夫用眼淚變成的鑽石招兵買馬,四處征戰,百戰百勝,每一座被他征服的城堡上,真的全都刻上了大公主的名字。大公主的名字,變得家喻戶曉。她覺得自己很幸福。

  二公主的丈夫用眼淚變成的鑽石作為成本,生意越做越大,當然,生意做得很大之後,也就不需要鑽石了。他不愧是商人之子,簡直是天生的商人,很快,就積累了海量的財富,雖然還沒有建造出世界上最最豪華的宮殿,但是二公主也已經很心滿意足了。她覺得自己很幸福。

小公主自從那天跟著牧羊人離開國王的城堡,就開始周遊世界。後來他們找到一個山清水秀的世外桃源,就定居了下來。

  牧羊人花了半個月的時間,用木頭和稻草搭建了一個大房子,又做了很多傢俱。他們在房子的後面種了很多蔬菜,在菜地的周圍,親手做了一排柵欄。小公主把她見到的好看的花,都移植到了自己的小花園裡,雖然不知道這些小野花叫什麼名字,可每天看到它們就會很開心。傍晚的時候,他們會坐在湖邊釣魚,或者數星星。

  他們一直很窮,但是他們生活的非常開心。小公主漸漸地開始開口說話,她只對牧羊人一個人說,什麼都說,天上的雲彩啊,河裡的魚啊,樹上的鳥窩啊,頭上的蝴蝶啊一天到晚嘰嘰喳喳說個不停。牧羊人常常坐在湖邊,安靜地聽她講故事,一直到小公主講著講著,累得睡著了,把她抱回房間。

  國王病危,他派人找回了三個公主和她們的丈夫。

  他很驚訝地發現,小公主夫婦穿著乾淨整齊卻打滿補丁的衣服,他好奇他們為什麼這麼貧窮。要知道,小公主隨便一滴眼淚就足夠買一家衣服店。

  牧羊人說,因為我從來不讓她哭泣。

  國王立刻決定,把王位傳給牧羊人。

  也許每個人對於幸福都有自己的理解,答案從來都不是唯一的。但是隻有牧羊人懂得什麼是珍惜。

  國王問小公主,當年牧羊人跟你說了什麼話?

  小公主說:“他在我耳邊說,即使你的眼淚可以化作最昂貴的鑽石,我寧願貧困潦倒一生,也不許你哭。”

  最珍貴的眼淚,不是能化作鑽石的眼淚,而是不會落下的眼淚,因為珍惜你的人,不會讓你哭。

 我有一個朋友叫璐璐,大大小小的相親無數,可是卻始終遇不到自己滿意的。

  後來,她遇到了小吳,兩人一聊挺投緣的,感覺還不錯。

  小吳話不多,但是每次都可以說到點子上,他是標準的IT男,高鼻樑上架著一副黑框眼鏡,憨厚老實的樣子,收入也很穩定。

  有一次,我無意中問及她事情的進展時,她卻滿臉苦悶:“沒有下文了,本來感覺還好好的,可是相處久了,我發現他給不了我想要的安全感,就不想再繼續下去了。”

  後來,聽別人說起,璐璐不管跟小吳在一起也好,還是跟其他男孩子在一起也罷,都喜歡事無鉅細地打聽對方的行蹤,今天干了些什麼事,跟哪些朋友一起出去聊天喝酒,林林總總,璐璐總要知道得越詳細越好。

  如果沒有告知,她就會奪命連環call,一直到對方接電話為止。

  她在感情裡面患得患失,一定要知道男朋友到底是和男孩還是女孩出去玩,如果是男孩,她會大舒一口氣,如果是女孩,她會開始不斷瞎想。

  她每天神情緊張,擔心男朋友跟前女友聯絡,擔心男朋友沒有秒回她資訊是不是不要她了。

  原來,這就是她說的安全感。

  她不斷找男方要安全感,剛開始,男方還會不厭其煩哄她,後來愈演愈烈,久而久之,都不願意跟她交往了。

  於是,樣貌不錯,身材不錯,工作也不錯的璐璐,至今仍然孤身一人。

  璐璐的故事,讓我想起了另外一個朋友筱雅。

  剛進大學的筱雅是個懵懂的文藝女青年,她的話不多,性格內向文靜。

  大學的生活精彩豐富,當別的同學開始紛紛加入社團的時候,筱雅卻無動於衷,依然每天都跑圖書館,看些自己喜歡的書和雜誌。

  學長李誠也注意到了這個古典氣質的女孩,對筱雅展開了追求。

  不久後,李誠成為了筱雅的男友,大學的戀情甜蜜而浪漫,李誠也溫柔體貼。

  因為是第一次戀愛,筱雅投入也很深,她一度認為,自己畢業後就留在這個城市,和李誠一起打拼,創造一個屬於他們的家。

  畢業後,李誠進了一家房地產公司,每天的工作十分忙碌,可是筱雅卻暫時還沒有找到合適的工作。

  社會不像大學校園,李誠要忙於應酬,交際,升職,自然沒有那麼多的時候陪著筱雅。

  他常常一個人晚歸,要麼醉得不省人事,要麼倒床就睡。

  筱雅呢,那段時間因為沒有工作,十分沒有底氣,心情也起起伏伏,剛出來社會的女孩子,還有很多東西不習慣,她把自己唯一的希望寄託在李誠身上,期望在李誠身上得到一點安慰。

  於是她每天在家等著李誠的回來,然而面對每晚酒氣熏熏的李誠,筱雅卻只好將苦澀往肚子裡咽。

  久了,便生出了許多怨氣,責怪李誠沒有時間陪伴她,安慰她。

  她開始每天給李誠打無數個電話,問行蹤,問和誰在一起,問幾點回家。

  李誠有事接不了的時候,她就歇斯底里。有一次李誠的電話響了,一接起,那邊卻首先傳來了筱雅的哭聲。周圍也有同事,李誠尷尬不已。兩人都覺得十分的疲憊。

  終於,李誠累了,某一天清晨,他收拾好了自己的行李,離開了那間他們一起生活了一年的屋子。

  失去生活重心的筱雅像天塌下來一般,她整日以淚洗面,任由負能量在自己身上滋長。她不再是那個氣質優雅的文藝女青年,蓬頭垢面,形如枯槁。

  她這樣的狀態一直持續了很久,直到後來有一天,她被一個閨蜜拽著去參加寢室四人小組的同學聚會。

  聚會上,她發現別人都比她混得好,她們有自己的工作,用著高檔手機,穿得光鮮亮麗。

  她們用的品牌,都是她夢寐以求的,她自卑得像一隻醜小鴨,不敢說一句話,別人問她過得怎麼樣,她也只能支支吾吾過去。

  她可是當年班上的學霸啊,如今卻淪落到這個地步,她簡直想挖個地洞鑽進去。

  或許,她人生最灰暗的時刻,就是此時吧。

  散會後,她痛定思痛,決心不再墮落下去,不然整個人生都要毀了。

  後來,在親戚的幫助下,她進入了一家時尚雜誌社,成為了一名編輯。

  每天忙碌的生活讓她無暇自怨自艾,忙著採訪,趕稿子,這些事情都讓她的大腦高速運轉,每晚她都自己獨坐在電腦面前加班,有時甚至累得沉沉睡去。

  可是看著自己的文字和想法被列印成冊,她又充滿了無限的動力,她此時覺得,工作給她帶來的成就感遠遠大於虛無的情感。

 後來,她得到了一個機會,採訪那些事業成功的女性。

  筱雅發現,這些女性,都有一些共同點,她們的妝容永遠精緻,說話做事永遠都是那麼大方得體,遇到要緊急處理的事故,她們可以一直保持冷靜,做出最理性的判斷和選擇,遇到惡性競爭的對手,即使前一天在談判桌上據理力爭,卻依然可以笑著打招呼。

  這是見過大風大浪後的人才會有的從容和氣度,這是什麼都不缺少的人才有的底氣,筱雅終於明白:安全感從來都是自己給自己的,女人只有自己強大了,才是真正的安全感。

  後來她越來越喜歡自己這份工作,但忙碌的同時,她也沒忘了要改變自己,她開始換掉自己身上的白襯衣牛仔褲,試著穿上裁剪合身的裙子,蹬上漂亮的高跟鞋,努力讓自己越來越像這個城市的白領。

  她的內心第一次有了安定的感覺,她開始學著畫一些精緻的妝,注意服裝的款式和搭配,她的生活漸漸變得優雅起來。

  李誠再一次見到筱雅,是她挽著自己男友的手去看新房子的時候。

  那天,李誠依然忙碌,但是看到筱雅,他突然有一種恍若隔世之感。

  陽光下的筱雅,是那樣神采奕奕,她身上那股書卷氣還在,卻又多了一份成熟與魅力,身邊的男子寵溺地看著她,笑容是那麼溫暖而滿足。他們在這裡買下了屬於他們的愛巢,筱雅的男友鄭重地在戶主一欄寫上了筱雅的名字。

  這一次,筱雅終於找到了屬於自己的幸福。

  愛情最容易讓人迷失自己,走過許多彎路我們才會明白,與其拿時間和精力去討好男人,不如學著經營自己,做一個有成就感的女人。你這一生唯一需要取悅的人,就是自己。

  安全感,很多時候只能自己給自己。

  當你熬夜加班時,蘭卡威碼頭的螃蟹剛剛溜出漁夫的掌心。

  當你專心看報表時,大本鐘的鐘聲正驚起一群在廣場的白鴿。

  當你埋頭寫文案時,大西洋的鱈魚剛好遊弋經過珊瑚叢。

  有些路,你只能一個人走,那些眼睛到達不了的地方,終有一天,你的腳步一定可以到達。

  你要去努力,你要去奮鬥,世界上最欣喜的事情,就是讓努力的自己與這個精彩的世界不期而遇。

  到最後,一定會發現,你想要的東西,它全部已經裝在你的心裡面,包括安全感。

我常常在想,兩個人戀愛到什麼程度才可以結婚呢?

  是需要認識了很多年?還是需要愛得轟轟烈烈?

  直到後來我偶然之間看了一集《非誠勿擾》,孟非說了一句話很扎心,讓我恍然大悟。

  他說:結婚這件事,裡邊一定要有愛,沒有愛是不行的。但是我認為,結婚不能僅僅是因為愛,更重要的是因為習慣。

  然後他解釋說:習慣是一個非常可貴的東西。你想一想,我們太容易喜歡一個異性了,真的!

  我看到一個女孩(男孩)我就會喜歡,我轉臉第二天看到另外一個女孩(男孩)好,我也可能喜歡。

  這個是骨子裡的東西,人性它克服不了的。

  可貴的是什麼,當我跟她(他)相處,我們有感情了之後,她(他)跟我在一起成了一種習慣了,我已經離不開這種習慣的時候,那個時候進入婚姻,是相對比較安全的。

  很多僅僅是因為愛情進入的婚姻,很快會在瑣碎的、無聊的、家常的生活中把那個愛消失殆盡。

  但是,當你們的愛情變成了一種習慣,雙方都習慣了對方,而再也很難習慣別人的時候,那個時候進入婚姻,那是最安全且能夠相對長久的。

  這段話我思考了很久,覺得很有道理。

  我們現在這個社會太浮躁了,戀愛似乎也變成了一種“速食品”,看一眼照片,聽一段語音,道兩天晚安,就喜歡上了。

  不過,討厭也來得很快,因為一個眼神,一句話,不到一秒就決定放棄了。

  而真正能夠讓我們傷筋動骨的,都是那一些刻入骨髓的愛情習慣。

  習慣了聽你說話,習慣了看你溫暖的笑臉,習慣了一直喜歡你,就再也不能去習慣別人。

  這種習慣一旦建立,如果有一方離開,那另外一方的世界會轟然倒塌,要走出這段感情,也絕對是一段刮骨療傷的過程。

  但是如果彼此都習慣了對方,那這樣的婚姻就會比較安全。

  曾經看過一段話:你花越多的時間和一個人在一起,其實也就掌握了越多關於那個人的資料。如果後來你放棄了,那麼這些資料就只能變成你的回憶,你再也沒有辦法去動用這些資料了,它們只能孤零零的放在那裡。

  你總有一天會後悔,你已經陪伴一個人這麼久了,為什麼要輕易放棄?

  而且對方那裡也儲存了那麼多關於你的資料,你們本該是最匹配,最瞭解對方的呀。

  所以,不要輕易放棄一段感情。

  想要忘記一個人很難,需要重新開始一段感情,然後把之前的資料全部覆蓋掉,把之前的習慣全部破壞掉。

  所以,一個人放不下一段感情,是因為資料,是因為習慣。

陳總是我們公司的大客戶,有一次我和他吃飯,他無意間對我說了一句,“我這輩子都離不開我老婆,我離開她就會死。”

  起初我不太理解他的話,覺得他有點誇張,後來聽了一些他的事情才完全理解。

  陳總他老婆18歲的時候就和他在一起,陳總創業,他老婆在公司上班,曾經有一段時間陳總創業血本無歸,欠了一屁股債,是他的老婆把多年的積蓄拿出來給他還債。

  後來他東山再起,生意好了起來,可是身體卻垮了,有兩次陪客戶喝酒喝到胃出血進醫院,是他的妻子不眠不休的照顧他。

  他有三高,胃又不好,每天吃些什麼藥,什麼食物養胃,他自己不清楚,都是他老婆打理得井井有條。

  而他對老婆也很好,公司大部分的備用資金都放到她帳下保管,每逢節日都會精心準備禮物送給她。

  據說他太太的腳是41/42碼,這在我們南方的城市是買不到鞋的,一般的店都是沒有碼子,只有一些私人定製的奢侈品店有,他每次都是從那邊定製,幾千一雙的鞋子也捨得。

  其實我挺羨慕他們的婚姻,陳總依賴老婆的照顧,感激老婆的支援和付出,而他老婆亦享受他的寵愛,兩個人早就磨平稜角,彼此成為骨肉。

  這就是習慣的力量,習慣了有對方,誰也離不開誰,誰離開誰都不會過得更好,或許這就是所謂的靈魂伴侶。

  詹迪·尼爾森說,靈魂伴侶的感覺,就好像走進一座你曾經住過的房子裡——你認識那些傢俱,認識牆上的畫,架上的書,抽屜裡的東西。如果在這個房子裡你陷入黑暗,你也仍然能夠自如地四處行走。

  你之所以會有這種感覺,還不是因為習慣麼?

  去海南旅遊的時候,我認識一對夫婦。

  妻子和丈夫在一起有20年,仍然有說不完的話,有很多相同的興趣愛好。

  比如都喜歡旅行,都喜歡看書、健身,都喜歡時事新聞,但是也有些不同的愛好,妻子喜歡文藝一點的,比如畫畫、時裝,而丈夫比較偏理工科,比如電腦、經濟等。

  曾經有人問過我,什麼樣的家庭不會出軌,我覺得這樣的家庭就不會出軌。

  這個世界上,所有出軌的本質原因只有一個,那就是他們的夫妻關係並不豐盈,存在缺失。如果婚姻裡缺少什麼東西,一定會想盡辦法去彌補。

  而他們對我說,他們已經從這段婚姻裡獲取到足夠多的滿足感和好奇心,早就習慣了對方,不想再去自找麻煩,他們堅信這個世界不會有人比對方更適合自己。

  再者,他們的興趣愛好很多,生活中有很多快樂,而出軌帶來的快樂並不會更多,所以他們更不會把有限的時間浪費在一個陌生人身上。

  年少時候遇到這樣一個人,愛他寵他為他耗費大量的精力和時光,換個陌生人讓我重頭再來一次,不要說愛,讓我重新建立信任都很難。

  所以,你看,習慣如果達到了這樣的高度,連出軌都很難。

  曾經有許多人告訴我,他們結婚的原因僅僅是“見了雙方父母,父母都很滿意,希望早點結婚,於是就結婚了”,而很少有人是因為:彼此習慣了,彼此離不開,彼此需要。

  所以,為什麼會有那麼多人離婚?

  因為他們一開始就錯了。

  他們都太忙,忙到沒有時間去印證自己的婚姻到底是不是對的。

  想想也是諷刺極了,我們往往挑一件衣服,買一雙鞋子都會挑很久,卻對婚姻那麼隨意。

  相愛容易,相處總是太難,因為戀愛是一個不斷髮現對方優點的過程,婚姻是一個不斷消化對方缺點的過程,而習慣會弱化對方的缺點,讓這個過程沒有那麼痛苦。

  最後,願你的婚姻有愛情,也有習慣。

曾經的好朋友會漸行漸遠,是因為你們活成了彼此不能理解的樣子。

  其實,別人活成什麼樣子我們沒法感同身受,畢竟我們沒有經歷過別人的人生,但是從談天說笑裡,我們卻可以窺見一個人的三觀。

  而一個人的三觀,就決定了他在你眼裡活成了什麼樣。我們或許理解,但不一定認同。

  正是這種彼此之間的不認同,才導致了心照不宣地漸行漸遠,你不會過問,她也不願深究。

   高中時,我們有個三人幫,我,大黑,小白。

  大黑學習很用功,唯一的愛好就是看小說。

  每次她一個人在那看得捂著嘴呵呵直笑,我和小白就嘲笑她,但她每次都一本正經地跟我們說:“我以後想當一個作家,寫各種小說。”

  小白沒什麼愛好,就是愛吃。但她吃不了多少,所以長得瘦瘦高高的,五官也小巧精緻,是我們班的女神。

  雖然成績總是倒數,但追她的男生從沒斷過。只是她都婉言拒絕,從不接受他們的禮物和好意。她總說:“我又不喜歡人家,平白無故收別人東西不太好。”

  高中三年,也不知道我們三個是怎麼混到一塊去的,總之我們都習慣了一起去食堂吃最愛的自助餐,一起去校門口的文具店買好看的筆記本,一起在體育課上搶場地打羽毛球,一起幹好多好多事。

  後來高中畢業,小白選擇了本市一所學費比較貴的三本院校,大黑考上了本市一所二本大學,而我則去了另一座小城市讀書。

  異地,再加上大家都有各自的新圈子,我們三個聯絡也越來越少。但偶爾聊聊天,也並不會覺得尷尬和陌生。

  相反地,我們的漸行漸遠不是因為距離遠了,而是因為那一次約會。

  去年寒假,我放假回來,我們三個約好一起回高中學校看看。那天見了面,大家都很開心。

  中午我們去學校附近的商場吃飯,路過一家名牌包包店,小白指著裡面的包包對我和大黑說:“上次有個男生就送了我一個這個牌子的包。”語氣裡滿是驕傲和不屑。

  大黑一臉羨慕,我卻只感到驚訝,就脫口而出:“你不是不隨便收別人禮物的嗎?”小白也沒覺得尷尬,只是淡淡地說了句“不要白不要啊”。

  吃飯的時候,我偶然問起大黑的小說寫得怎麼樣了,大黑笑了笑,回答我說:“那時候還是太年輕了啊,居然說要當什麼作家。”語氣間盡是自我嘲諷。

  我問她畢業後有什麼打算,她是這麼告訴我的:“找一份專業對口的工作吧,收入雖然不高,但是比較穩定。其實我對未來沒多大要求,而且現在男方家一般都有車有房的,我嫁過去了,男方肯定得給我父母養老嘛。”

  我不知道該說什麼,小白倒是很認同,連連點頭,“對啊,只要男方捨得給你花錢就都不是問題。”

  我無言以對,只有默默地埋頭吃飯。

之前我在外地讀書,我們雖然距離遠聊得少,但也總覺得高中時的情誼沒有變。之後見面了聊得多了,反而因為各自的三觀不同而自然而然地漸行漸遠。

  其實,她們的一些想法和觀念我都瞭解,但我始終沒辦法認同。

  三觀這個東西,從來沒有一個嚴格的分界線,去劃定它好與壞,對與錯的範圍。

  所以,我從來不覺得她們的三觀不好或者錯了,只是她們的三觀顯然和我不一樣,不在一個圈子裡。

  之前在網上看到一段話:三觀不同,一句話都嫌多。

  我想,人和人之間一定存在磁場這回事,沿著三觀向外輻射。

  有人說了千句還是拉不近距離,有人坐在對面不說話也不尷尬。

  你一個眼神,他大概就懂了。頻率相似的人順其自然就會聚在一起,磁場不合的人講幾句話也在翻山越嶺,你始終到不了。

  真的是“三觀不同,沒法做朋友”。如今想來,深以為然。

  同樣地,如果三觀契合,哪怕相隔萬里,朋友就是朋友。

   高中時的同桌兼好友傻夢,不愛學習,成績一般,喜歡看各種書,歷史、言情、唐詩宋詞,都是信手拈來。

  高考後,我去了外地讀書,她則因為高考失利選擇復讀,晚我一年考上了本市一所二本院校。

  第一年,我們基本是沒有聯絡的。我正享受著高考後風平浪靜的大學生活,而她正在為高考埋頭苦幹,奮筆疾書。

  第二年,她高考結束,我們才慢慢恢復聯絡。平常我們都有各自的事要忙,但偶爾聊聊天,總有說不完的話。放假時見面,我們倆就找個地方坐下來聊天,什麼也不幹。

  我們會毫無顧忌地聊未來聊理想,她說她想去西藏,不是為了什麼洗滌心靈,就純粹想去看看那裡的風景和那裡的人們。我告訴她,西藏也一直是我向往的地方。

  沒有互相恭維,也不必刻意迎合,三觀相似的人好像有種天然的吸引力,自然而然地就會並肩而行。

關係好不好和距離沒關係,漸行漸遠的也從來都不是距離,而是三觀。

  古時候沒有手機沒有電腦,友人一別千里,除了車馬很慢的書信往來,並沒有太多聯絡。可離開了久居的地方,人就沒有朋友了嗎?

  若三觀契合,哪怕多年不見面不聯絡,某天偶然碰面也只有久別重逢的喜悅和說不完的話,哪裡有心思去尷尬。

  若三觀相悖,就算天天住在一個屋簷下朝夕相處,也只覺得話不投機半句多。即便相對而坐,心也相隔萬里。

  人生有很多條路,不同的人會選擇不同的路。我們的三觀促使我們選擇了這條路,與此同時,和我們三觀不同的人便選擇了另一條路。

  我們選了這條路,就註定我們無法與不同路的人同行。但與我們三觀契合的人,自然會與我們走到同一條路上。

  人生路漫漫,越往前走,我們身邊留下的,路上遇到的,就越是三觀契合、志同道合的人。

  而那些三觀不同的人,在分岔路口就已經與我們道不同,不相為謀。

  所以,別為漸行漸遠的人感到無奈和憂傷。他們沒有選擇我們,我們的三觀也不願委身於他們的三觀。

  不存在誰拋棄誰、誰遺忘誰,這只是一種相互的順理成章的選擇而已。

  如果這條路上只有你一個人,別害怕,也別擔心,時間會幫你篩選出志同道合的人,與你並肩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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