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晚月靈兒給我發了作家晚睡近期寫的一篇文章《11年前,嫁給鳳凰男的白富美被婆婆殘忍殺害,但真相遠不止於此》,大家可以去晚睡的公號上看一看這篇文章,瞭解詳情,尤其是家有女兒的父母。
這篇文章看得我頭皮發麻、脊背發涼、陣陣反胃,恐懼、憤怒交織在一起。
看完以後我就對月靈兒說:我覺得,父母無意中成了幫兇。
突然覺得有話說,不說我會憋死!
徐藝麗生前照片
確實不忍苛責已失去獨女,還是以那麼慘的方式失去女兒的雙親,想必他們現在是生不如死,也在悔恨自己用善良養狼的行為吧?
可是我不寫出來,怎麼警醒後世家有女兒的父母?
結婚後董崗彪對徐藝麗動手,家暴她,她想離婚,結果父母勸她別離婚,反而給她買了房,而且房產證上僅寫了董崗彪一個人的名字!
說實在的,我看不懂徐家父母這通操作,這是在幹什麼?是在獎勵董崗彪家暴自己的女兒嗎?
我很贊同天涯網友的分析:如果離婚,董崗彪可能分得半套房子,可是如果幹掉徐藝麗,他作為家屬可以名正言順地繼承妻子的遺產,尤其是這個房子還是他的名字。所以殺掉徐藝麗,他的利益是最大化的。
董崗彪的母親,確實是親手殺死了兒媳,但種種證據顯示:董崗彪,也許就是那個背後的主謀。
徐藝麗死後,他以兩歲兒子的撫養權要挾:敢分家產就把孩子送回陝西老家。逼迫岳父母放棄女兒的遺產。
善良的人,從來都爭不過惡人。因為惡人沒有底線,他可以殺人,他可以拿親生兒子做賭注,可是善良的人都做不到,你拿什麼與人家爭?
如果沒有那套房子,徐藝麗也許是可以不死的,那怕是惡人,殺了人也必須要承擔相應的責任,那怕是董崗彪的母親,也要坐兩年牢的,不是嗎?
沒有房子,徐藝麗離婚就離婚,董崗彪沒有必要為了她讓自己的母親坐兩年牢,她想離就離唄,帶走兒子這個拖油瓶,自己再找個順從的妻子,不好嗎?
可是有房子在,還是已經寫了他的名字的房子,他已經得到了,他怎麼甘心失去呢?
所以董崗彪的母親,一個沒上過學、不會上網的女人,竟然學到了汽油可以融化隱形眼鏡這種冷知識(我是透過這個案件才知道的,怨我,只是個文科碩士),也能夠周密地計劃好董崗彪出差的第二天,就殺害了兒媳,晚睡姐姐問了一句:她的怒氣是可以控制的嗎?
如果時光能夠倒流,我想徐藝麗的父母一定不會給女兒買下那套後來被殺害她的人霸佔的房子,她在提出離婚時一定會說:孩子,你離吧,你回來,爸媽養你!
我又想起了自殺身亡的上海第一美女沈麗君,她不是沒想過離婚,但是媽媽勸她要忍。
害死這些美麗善良的女孩子的是什麼?
是害死人的封建觀念。
徐藝麗的父母是不希望女兒離婚的,所以用買房來平息爭端,還寫上董的名字,想讓女兒斷絕離婚的念頭,結果,就此埋下隱患。
為什麼不能離婚?徐藝麗的父母都是高知,收入也不錯,經濟不成問題,成問題的也許是他們的思想,好多父母會說:離婚會嫁不出去、會被人嘲笑。
連女兒被打了都能給女婿買房,只能說徐藝麗父母在內心深處不覺得女兒被家暴是什麼難以接受的事,也許象很多男人認為男人打老婆是天經地儀的?這和徐藝麗婆婆認為徐藝麗應該跪著給丈夫換鞋,只是程度上的不同吧?
在封建社會,女人不是人,三國時劉備都貢獻了自己的觀點:兄弟如手足,女人如衣服。
衣服,身外之“物”,想換就換,所以古代的女人是可以當禮物賞給某一個人的。既然是物,打罵算得了什麼呢?
女人的價值,不過是傳宗接代的工具和照顧全家的保姆。
連佟麗婭那麼美,她爸還在婚禮上叮囑女兒:給老陳做飯、伺侯老陳,想想都很生氣了!
很心疼象佟麗婭這樣美而不自知的女孩,因為在她們小時候,可能沒有人告訴她:你的存在不是為了給別人做飯,更不是為了伺侯別人的,你就是你,你的存在就是價值,這個世界人人生而平等,夫妻之間是平等的,是互敬互愛的,不是誰伺侯誰的。你是獨立的,自由的,你有權不結婚,你結婚了在任何時候都有權離婚,離不離婚,只與你自己能夠承擔的後果有關,而跟別人怎麼看你無關。
我也希望任何一對父母在女兒想要離婚的時候,不是勸她忍受家暴忍受惡婆婆,而是都有底氣對她說:離吧,回來,爸媽養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