葉和偉19年03月18日還是離婚了。離婚的是偉提出來的,說他外面有人了。從事酒店管理,身邊自然很多養眼的女人。一個大學剛畢業的姑娘,對偉很是仰慕。偉與這姑娘相處是輕鬆的,男性的尊嚴也獲得了滿足。
女人,一旦成了母親便丟失了自己。葉自我反省後跟我說,她不計較偉的過往,要再努力一次,挽救她的婚姻。在我看來,葉漂亮,身材好,能力強,最主要的善良,其實可以不必如此委屈自己。然而七年戀愛,十年婚姻,終究是不捨的。
於是那段時間,葉更忙碌的穿梭於孩子的輔導班、工作單位和家以便進一步解放公婆,獲得他們的支援。偉因為胃不舒服,葉放棄手中的工作陪同去醫院,以體現自己的溫柔。不再提及事業、前途和孩子的教育等任何引起不快的話題……然而偉先是說考慮一下,後來有一天不辭而別了。
某一天回來說要離婚,不顧葉的再三挽留。辦好手續,葉準備把他們曾經的照片處理,與過往再見。偉很是不捨,主動要求保留以往的照片,葉以為他們還是有機會的。
離婚後,男方主動淨身出戶。三套房,基本都是女方工資,這麼多年偉頻繁換工作,工資也不高,往家拿的錢也寥寥無幾,大概在第二套房時拿了九萬,就這九萬,說是跟父母借的。
年前與閨蜜閒聊,閨蜜擔心偉的狀況,畢竟是孩子的父親。離婚後葉把給偉買保險的資料都轉給偉,讓他自己去辦過戶。當初為買這個保險,兩個人也吵得很厲害:葉認為作為一個家的頂樑柱,必須做好保障。偉卻說,你在咒我嗎?吵歸吵,葉還是用自己的工資給家裡成員都買了保險。離婚後,保險公司的簡訊仍然發到葉這裡,葉問偉是不是不要保險了,如果不要,她就去退掉。偉說沒錢,這次你幫我交了吧。跟孩子也沒有互動,撫養費沒有一分。葉擔心的說,怎麼萎靡成這樣?儘快把買房的九萬給他,讓他還給公婆。能做的也只有這些了。
然而過年偉打來電話,要買房出的九萬塊,說要還給父母。前婆婆打來電話,說偉和小三的兒子已經一歲了,丟在老家由老人帶著。葉算算日子,離婚那年4月份的娃,距離婚兩個星期。葉怒了,決定起訴索要撫養費,並且九萬塊也不還了。我支援葉的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