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一個有爭議的話題。
我有一個兒子也快到了談戀愛的年齡,我也在想,如果我兒子結婚時,我該給女方家多少彩禮?當然了沒考慮過不給,不是說有錢,而是覺得這是禮節和尊重的問題。
換位思考,如果我有一個女兒,我也不願意接受裸婚。
在這樣的年代,男孩兒和女孩兒一樣都在打拼,女孩兒結婚後要掙錢、要生兒育女、要照顧雙方的父母,實屬不易。當然了男孩兒肩上的責任也不輕。別說男女平等,哪有真正的平等。多少年來,咱們男方娶回媳婦是給咱們家過日子來了,又掙錢又要生孩子還照顧咱兒子的生活,一年到頭回孃家待的時間是有數的。女方父母辛辛苦苦培養大的優秀女兒來咱家了,別的不說給些彩禮最起碼是對人家父母養育女兒一場的一點尊重和感恩。再者也是對孩子們婚姻表示的一種態度和肯定。
我們都知道來之不易的東西才會珍惜。婚姻也一樣,話糙理不糙,您不妨細品。我們做母親的曾經也是女兒。
這裡多說一句,給彩禮量力而行即可,也可以參考當地的風俗人情。我也見過不少女方父母把彩禮又給了女兒。但如果女方家獅子大開口,我便不看好這樣的婚姻,即使努力滿足了也給孩子們的婚姻留下了禍根,彼此不會辛福。
這是我的看法,你們怎麼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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