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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在這個浮華的社會,有錢人畢竟是少數。男人一旦有錢,在婚戀市場上就佔盡先機。對於有錢的男人來說,無論是初婚還是再婚,都不會太難。總有些物質女對有錢的男人趨之若鶩,甚至主動追求。

工薪階層的男人,因為能夠支配的金錢不多,在女人面前自然就會發怵。在這個紅包、禮物滿天飛的年代,囊中羞澀的男人很難討女人歡心。

雖然男人有心給自己喜歡的女人發紅包、送禮物,無奈自己荷包太癟。只好做鐵公雞。就好比文中的顧先生,雖然人品不壞,工作也踏實肯幹,可就是因為給女人花錢小氣,所以一直沒找到再婚物件。

顧先生:

我今年五十三歲,已經離異十年。在這十年當中,我從未間斷過相親。我害怕孤獨,不喜歡獨身生活,總想找一個踏踏實實和我過日子的女人,熱熱鬧鬧的生活。

我前前後後接觸過不下十個女人,最終卻一個都沒成功。每次相親,那些女人對我的第一印象都很好,可接觸時間一長,她們都會離我而去。

我知道,她們都嫌棄我花錢小氣,可現在不都是說男女要平等嗎?憑什麼就一定要男人給女人花錢?何況我一個月就四千多的工資,自己用還緊緊巴巴,根本就沒有多餘的錢討好女人。

我的第一個再婚物件是開美容院的,她比我小三歲,長得很漂亮。一開始我對她並不太上心,覺得她太優秀,自己根本配不上她。所以見過一次面之後,我就再也沒聯絡她。

可她卻主動聯絡了我,她說喜歡我樸實不多話,說她認準我不是那種油嘴滑舌的男人,覺得和我在一起感覺心裡特別踏實,所以非常願意和我交往。

她人長得漂亮,有蓬勃的事業,還對我如此主動,我自然是樂不可支。我的工作很悠閒,休息時間很多。所以我就經常去美容院找她,約她去公園遛彎。

我非常享受和她一起遛彎的感覺,每當她輕輕挽著我的臂彎,和我款款的走在街頭,我的心裡就酥酥的,感覺心裡特美!

可沒多久她就對我提抗議,說每次和我約會都是逛公園,一點意思都沒有。她說她喜歡看電影,吃美食,還喜歡逛商場購物。我一聽她這些愛好就頭大,那可都是要花錢的。

我連連擺手,說電影票太貴,在外面吃飯浪費錢,還不如自己在家裡煮飯吃,經濟又實惠,我也不喜歡逛商場購物,衝動消費很可怕。

還沒等我說完,她扭頭就走,她說和我這樣的男人在一起,這輩子都不會幸福。她說我倆消費觀不同,和我在一起會拉低她的生活水平。她可不想過那種沒有娛樂,沒有驚喜,僅僅為省錢而活著的生活。

說實話,雖然她從此再沒聯絡我,但我一點也不惋惜。我覺得像她這樣物質的女人,就應該去找一個大款,才能夠撐得起她的消費。她這種女人,根本不是我這種工薪階層所能夠hold住。

我的第二個相親物件,是一個小學老師,我對老師這個群體一直很崇拜,覺得當老師是一個特別高尚的職業,令人尊敬。所以,對她我傾注了全部的熱情,只想給她留下好的印象。

她是一個離異女人,帶著一個女兒租房住著。她是一個單純的女子,給我的感覺很純樸。她從未對我提過任何物質上的要求,雖然我們每次見面就是去公園遛彎,她也從無怨言。

我曾經對她提起,我的第一個相親物件讓我帶她看電影,吃美食,還要去商場購物,都被我否決了。對此她很坦然,說:“如果她想去,完全可以自己花錢去享受,而不是找一個男人,讓男人買單。”

她說哄著讓男人給自己花錢的女人,只會被男人看低。她是一個自己掙錢買花戴的女人,從未想過依靠男人。她說自己花錢買喜歡的東西,這樣的女人活得最硬氣。

聽完她的一番肺腑之言,我立馬對她刮目相看。我暗自慶幸,自己終於找到不物質的女人,因為只有這樣的女人,才適合囊中羞澀的我。

我倆在相處半年之後,就開始談婚論嫁。我倆見了雙方的家長,他們都很支援我倆在一起,於是結婚就提上了日程。

她說結婚後要帶著女兒,搬到我家裡和我們同住,還要我把工資卡交給她統一管理,說只有夫妻財產共融,才更像一家人,才能心往一處想,勁往一處使。

我說你住在我這裡可以,我沒意見,可你要讓我上交工資卡,這可萬萬不行。我每個月四千多的工資,除了養育兒子、和生活用度之外,剩下的錢我要全部存起來,用於兒子以後結婚買房。

她問我對於婚後的生活究竟怎樣打算?我說我提供住房,你可以帶著女兒搬過來一起住,但是我不會交給你錢,畢竟房子無償給你們使用,也沒收你們房租。

你們省下的房租錢,就用在買菜做飯上面。反正我們父子倆也不挑食,你做啥我們吃啥,也花不了幾個錢。如果你的工資還有剩餘,就給我兒子買幾件衣服鞋子啥的,我衣服多,就不用你買了。

她說我的工資全部花光,你的工資全部存著。那你給你的兒子買婚房,我的女兒就不買房?我說女兒買啥房?以後她嫁人了,難道男方還不給買房?

我的話音剛落,她就和第一任相親女一樣,頭也沒回的走了,留下我傻呆呆的站在原地。我真的不明白,我就讓她出點買菜錢咋啦?我還沒收她房租呢!真是個摳門的小氣女人。

雖然見面的兩個相親女全部失敗,但是我並未氣餒,又開始了新的一輪相親。根據上兩次的相親經驗,我總結了經驗教訓,覺得以前對相親物件的定位太高,讓我高攀不起。這次我決定找一個條件差的女人,反正過日子嘛,跟誰過都一樣。

這次的相親物件,是一個農村女人。她老家外地,在我們這個城市打零工,工資低還租著房,根本就存不到錢。問題她長得還不好看,我見她的第一面,心裡就涼了半截。雖然她比我前兩次相親物件差遠了,可我還是按捺著性子,和她接觸著。

這個女人實在潑辣,也不知是性格的原因,還是被生活所迫。在她主動要求去我家裡參觀之後,就提出搬到我家裡住,說可以省掉她每個月一千多的房租。

她說她每個月三千多的工資,房租就用去三分之一,每個月還得給兒子寄生活費,還要贍養兩位老人,錢根本就不夠用。如果她搬到我這裡住,就可以省下錢給自己買幾身好看的衣服,抹點好的護膚品。

我說我們還沒確定關係呢,你就這樣不明不白的搬過來,貌似不太妥當。她嘴巴一咧,大聲笑著說:“虧你還是個大老爺們,還不如我這個娘們兒。你咋就那麼害羞呢?”

她說我倆早晚會結婚,就當我們先試婚也行啊。最主要能省錢,和你住在一起,吃飯不用花錢,你個大老爺們,咋說每個月也得給我二千零花錢吧。

聽她如此一說,我嚇得一激靈,連忙後退了好幾步,深怕自己不小心碰到她讓她訛上。我說你趕緊走,我可養不起你這個姑奶奶。我每個月的工資,全給你花了還不夠,我這不是給自己找不痛快嗎?

她卻死活不願意走,邊打量我的房子,嘴裡邊不停的嘖嘖著,說大哥你的房子真寬敞,住著可真舒服,要不咱倆現在就確定關係,一起過日子吧。

我死拉活拽的終於把她拉出了門,以我瘦弱的身軀,要拖動她足足有一百四五十斤的身子,著實不容易。我剛關緊房門,正坐在沙發上喘氣呢,就聽到外面在拍門。

她還在大聲嚷嚷:“大哥,要不咱再好好談談,你有什麼想法咱好說不行嗎?我一看你就是一個好人,我真的相中你了。”

我說你是相中我了,可我沒相中你,你趕緊走吧,你這樣不停大聲嚷嚷,讓我的街坊鄰居笑話死了。你要再不走的話,我就打電話報警,那時候你想回家都回不成。

她聽到我說要報警,磨蹭了好半天,才不情不願的離去。這一次相親,給我帶來的驚嚇可真不小。我也終於體會到了什麼叫做“請神容易送神難。”

原來經濟條件差的女人,比不缺錢的女人更可怕。她的要求更高,完全指望男人改變她窘迫的生活。我又不傻,這樣的女人我才不要,咱又不是扶貧辦的,憑啥把自己好不容易掙來的錢給她花?

就這樣,十年來我相親無數,每一次相親都是無疾而終。多次相親失敗,讓我感到困惑:現在的社會究竟咋啦?我不過是想要找一份不摻雜物質的感情,想要找一個踏踏實實過日子的女人,咋就那麼難呢?

結束語:

很多男人抱怨,說現在的女人太物質。實際上,女人要的並不是男人給自己花多少錢,女人要的僅僅是男人對自己的態度,讓自己感覺到被男人重視。

女人真正想要嫁的男人,往往並不是高富帥,而是能夠給她基本的生活保障,讓她和男人在一起有安全感,不會讓她在婚姻裡受委屈的男人。

很多男人不在自己身上找原因,不僅沒錢,還不願意努力,並且習慣把所有不好都歸結到女人身上。這樣的男人,不僅物質匱乏,心還窮。

男人窮不可怕,最可怕的是心窮。男人只要肯努力,有一顆不斷進取的心,就一定能夠創造財富。其實女人要的很簡單,女人不要求男人做出驚天動地的大事,但一定要有最基本的生活保障,不至於將來的生活為錢煩惱,僅此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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