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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好友,八歲前始終在姥姥家,叫舅舅爸爸,這是給別人看的。因為她的父母有工作,不能要二胎,他們又生了一個男孩。

每年,父母來看她兩次,但是她說自己可能是天生的感情淡薄,對父母沒什麼感情。八歲那年,父母打通了關係,把她落回到自家的戶口上,她回到了城裡。

父母覺得虧欠她,給她家裡最大的房間,給她買小女孩都喜歡的玩具,姐弟吵架了,批評的是弟弟,可是她依然開心不起來。她覺得這裡不屬於自己。

她的父母熬過了很多不眠的夜晚,就怕孩子記恨她。可是,她沒有,她不爭不搶,不驕不躁,就是愛不起來自己的家人。

大學畢業,父母給她安排了一份清閒的工作,在家附近買了房子,就想著女兒不要離自己太遠,想著感情升升溫。可是,她回了鄉下,在鎮上開了一家文具店,安安靜靜的過著自己的生活,她離不開姥姥,也離不開舅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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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女子結婚三年被打四次,丈夫一次比一次狠,這次更是骨裂三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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