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去給病人做人流,未婚女性,懷孕五十多天,之前做過一次人流。詢問病史的時候問她為什麼不生下這個寶寶,回答是和男方商量,結不了婚,所以孩子不能要。在聽她回答的時候能夠感受到她還是想留下這個孩子的,但是迫於無奈吧。
術後找家屬交費,在大廳喊了半天,才慢慢悠悠的走過來一個男生,拿著手機帶著耳機,一副無所謂的樣子,走過來第一句話問的不是自己女朋友情況怎麼樣,而是說一定要住院嗎? (我就想知道他腦子 是怎麼想的,很想臭罵他一頓)我沒有理會直接走了。
女朋友做完手術,一直哭,手捂著肚子,要找家屬。安慰好久也沒有效果.
一個讓你流產兩次的男生有什麼可值得留戀的?這次沒有說結婚,下次也不一定會結婚。自己做事還是要考慮清楚,到底值不值得繼續愛?
男生也是,不想為自己的不負責任買單,就不要做傷害女生的事情。
可是我只能替他們心痛,我又想不爭氣得要批評我們的教育了,為什麼只教書本知識,不教基本的婚戀觀和培養基本的自我保護意識呢?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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