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一、我外公
我媽姐妹三個兄弟兩個,剩下姥爺一個人的時候他把所有家產都給了大兒子然後搬進去養老,工資卡上交,然後就是五個孩子一波又一波的幹仗,大兒子認為是大家的父親,都該至少接過去伺候幾天,其餘的說誰拿錢誰伺候,然後就逢年過節買點東西,老人住院開銷比較大也因為平攤還是大兒子出爭吵不休,最後老人生活不能自理,天天在小屋裡哭也沒人管,走的時候,當天就火化埋了,三個女婿兩個路遠沒讓回去,不喜歡我爸事後才通知,孫子輩的在一個縣城的都沒去,我在國外正打算買一週後的機票讓老公請假帶孩子,結果一打電話人家都埋完了,鄰居朋友更不用說了都沒到場,小時候姥爺最疼我,可是沒想到走的時候,簡單的都不如小貓小狗,真的慘!
案例二、我爺爺
我爺爺也是快九十走的,奶奶四十多就走了,先後兩個後老伴,第二個老伴是走的前一年和平分手的,老太太不能自理被女兒接走了,爺爺一共九個孩子六男三女,三個兒子早他走了,小兒子和大女兒都曾多次要接他過去養老,前提肯定是交工資卡,老人有好幾次都到車站了又臨時反悔回去了,爺爺是老師出身也懂中醫幾十年堅持穴位按摩和食物養生,很少吃藥,頭腦一直很靈活,四書五經張口就來,第二個老伴走了之後兩個姑姑輪流給做飯,走也是因為一次不小心摔倒了,住院就再也沒回來,住院期間幾個兒女輪班照料,幫墊的藥費老人也都自己出了,剩餘財產小兒子三歲沒媽最拮据,多給一些,剩餘男女平均分,所有孫子輩都回去了,唯一沒見著的就是我,爺爺走的前一天微信給我留言好多條囑咐我,我也一直都存著呢,爺爺走了之後子女們特別和氣沒有任何爭吵,過年仍舊像以前一樣聚。
案例三、我婆婆
七十多歲的人,卻有著一顆十七歲的心,特喜歡逛街八卦,一去商場比我還精神,小辮是我女兒給梳的,和她的心理年齡絕配。
婆婆四個兒子,公公走了之後給她留了很多房產,兩棟樓拆遷老太太拿錢又蓋了四棟連排樓,兩個兒子住進去,一棟出租一棟自己住,四棟樓還有四套出租的公寓都是老太太名下,走後兒子們再繼承,我們在不遠處蓋的獨棟樓,因為四個兒子只有我家倆孩子,所以走的比較近。
老太太掌握經濟大權,過節,過生日,無論兒子媳婦還是孫女,都會給壓歲錢和禮物,大家都相敬如賓,日子過得也很祥和。
總結:
一、千萬不要把財政大權提前交出去,給出去了即便生病住院再想要回來都難!
二、不想走後兒女反目成仇,就財產平均分配。咱們多生孩子,是為了將來孩子們相互走動有個照應,而不是多生個仇人,你多給兒子的錢,他也不會富到哪去,反倒不如多給他一份能走動的親情,畢竟錢有花盡的時候親情是無盡!
三、真不要指望養兒防老。在德國無論有沒有孩子的老人基本都是獨居,會有護理定期過來,飯也可以訂餐,這邊很少有住家保姆,實在動不了的就去養老院,即便孩子接你養老都不要去,去了三代人生活飲食習慣不同,年輕人都要工作,女人辭職照顧子女已經很不容易了,總算孩子大了可以工作了,再辭職照顧你,即便你上交工資卡,人家還未必願意犧牲這個時間呢!也別說什麼孝不孝,現在的趨勢就是養小不養老,大家只能各自安好!